故事緣由:
甲方在民國64年向乙方買土地使用權,以價錢約10萬,當時買時就沒有寫使用年限和任何
規定。後來甲方在該土地上建屋,但沒有牽水電,只用來放雜物。現今甲方和乙方都已經
去世,而甲方的兒子也有持續在繳稅(房屋稅),該房也是繼續用來放雜物;而乙方的兒
子卻說該合約的簽約人和見證人都過世了,合約沒有效,就認為這土地使用權回歸他們的
。
疑問1:請問這合約還有效嗎?
疑問2:依這種情形,如果上調解庭,都會怎麼調解?
疑問3:之前乙方還想用10萬元買回,但當時以10萬元買,是用當時的坪數價格去租,如
今土地上揚那麼多,也因該用現今的行情來算才合理吧?
疑問4:如果甲方要告乙方,有勝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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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在民國64年向乙方買土地使用權,以價錢約10萬,當時買時就沒有寫使用年限和任何
規定。後來甲方在該土地上建屋,但沒有牽水電,只用來放雜物。現今甲方和乙方都已經
去世,而甲方的兒子也有持續在繳稅(房屋稅),該房也是繼續用來放雜物;而乙方的兒
子卻說該合約的簽約人和見證人都過世了,合約沒有效,就認為這土地使用權回歸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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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1:請問這合約還有效嗎?
疑問2:依這種情形,如果上調解庭,都會怎麼調解?
疑問3:之前乙方還想用10萬元買回,但當時以10萬元買,是用當時的坪數價格去租,如
今土地上揚那麼多,也因該用現今的行情來算才合理吧?
疑問4:如果甲方要告乙方,有勝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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