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併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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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過世留有不動產由婆婆和兩個兒子共同繼承,三人共有兩筆相鄰土地(建物及騎樓),
我們想把兩筆土地合併,但我老公的哥哥不同意,婆婆沒意見,這有辦法合併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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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ama avatarKama2018-12-06
不同意總有理由吧?
Annie avatarAnnie2018-12-08
買下大哥的持份 y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12-12
那問大哥要不要買。便宜賣給他吧
Tracy avatarTracy2018-12-13
所有權人生前不早早處理...現在也只能接受了~~~~
你們把所有權贈與回婆婆就好了....解決,選我正解
Annie avatarAnnie2018-12-16
那也要價值在220萬以下
持分價值
Harry avatarHarry2018-12-19
為什麼要合併呢
Erin avatarErin2018-12-22
三筆土地且公告現值超過 650萬
Delia avatarDelia2018-12-27
所以,想把三筆弄成兩筆
那還不簡單? 把騎樓部分土地贈與給婆婆就好啦
Hardy avatarHardy2018-12-27
土地合併要蓋麻啊?我忘記你們如果佔多數能否處分@@
不過阿,合併這種法律上處分,感覺很怪....知識不足so
rry
Hardy avatarHardy2018-12-27
要我來看,合併是沒有理由的...
Puput avatarPuput2018-12-29
我上面已經提到了,某市補助是三筆以下且超過650萬
都滿這兩個條件,就沒有補助,所以當事人想以合併減筆數
Connor avatarConnor2019-01-03
因為是仳鄰地..付費就可以合併了
Jack avatarJack2019-01-07
問題是有人不同意,怎合併
Jack avatarJack2019-01-12
自己出錢辦合併啊,我也曾碰過這樣的類似狀況
對對造而言,合併與否根本沒差,卻要幫你付這筆錢
然後你有補助可以領,也沒有分一毛錢給對造
Dora avatarDora2019-01-14
政府鼓勵合併,所以合併是免費的
Leila avatarLeila2019-01-15
標示合併能適用土地法34-1條,共有人和應有部分都過半
數就能合併。 如果兩筆土地相鄰,共有人都是你們三個
,也都各持分1/3那應該能適用這條。
把你婆婆拉過來同意就過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