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親戚之前租地種長期作物
由於地主缺錢向親戚借了幾十萬款項
後來還不出錢地主有簽讓渡書
不過在過戶前地主即過世
後來承接土地的地主妹妹不承認任這筆債務
也不承認讓渡書效力
親戚家裡務農 經濟狀況比較不好
就拿讓渡書跑去法院問旁邊的法律人員
不過那兩位都說很難打得贏
我想請教 今天如果打訴訟 要打之前那筆欠款好
還是要打土地權比較好呢?
而且現在地主妹妹做的很絕
明明土地上有我親戚的長期作物
就馬上轉租出去 讓那些作物變成別人家的生財工具
讓我們親戚生計陷入困境
如果版上大大還有好的方法可以處理
請不吝告知 謝謝 O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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