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遭他人佔用蓋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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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實:
我於約莫四年前自祖父手中受遺贈土地一筆、持分1/8,而事後發現該筆土地
早在多年前在未有設定地上權、分管契約等情況下已被蓋了滿滿的違章建築,稍微調查一
下發現應該已經過了刑法320條的時效,只能走民事爭訟,然而這就產生了幾個問題想詢
問板上各位前輩:

一、因為土地上被蓋滿了違章建築、其中只有六個有門牌號可以確認被告,但其他沒有門
牌號的建築不知被告為誰要如何處理?

二、是不是需要擔心時效取得地上權的問題?

三、如果只請求民法767要求拆屋還地的話訴訟費用如何計算?

再麻煩各位幫我解惑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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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0-06-24
他們有取得建築執照嗎,沒有的話就先向縣政府檢舉吧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06-26
實務上時效取得還蠻難的 應該不用太擔心
Hedwig avatarHedwig2020-06-30
1/8,在哪一塊你知道嗎???
而你努力費心討到錢,只能拿到1/8,其他都歸持份者的
Belly avatarBelly2020-07-04
大家就坐等你出頭被釘,等拿到錢在輕鬆跟你奪走比例
或者是你花了大把金錢去提告趕人,結果其他持份人
Necoo avatarNecoo2020-07-06
看到你趕走了,連聲謝謝都懶得講,直接提變價分割
拿錢走人,阿你的開銷就自己吞.....畢竟人家沒有拜託你
Queena avatarQueena2020-07-11
分割共有物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07-13
問對方有無合法占有權源?不然就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
及前段,請求拆屋還地。
Gary avatarGary2020-07-15
上述是民法,行政法方面就是去檢舉違章。
Madame avatarMadame2020-07-18
拆屋還地的裁判費係以佔有土地面積之公告現值計算
Connor avatarConnor2020-07-22
先分割,再來處理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