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裁決所酒駕可以分期嗎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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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法院判緩起訴判我罰三萬元,我都繳清了,不過我知道這一萬伍仟元要繳,但是台北市交通決裁所現在要我一口氣繳一萬伍仟元,我有工作在當機動保全,有時候一個月才20班還有些時候才15天班根本不夠三萬元的,可以分期?一次繳一萬伍仟元,我無法一次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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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1-13
高大瑋答:一.本人請備身分證及印章.緩起訴處分書.裁決書.紅單受託人須附委託書.雙方身分證及印章.至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違規裁罰課辦理二.緩起訴屆滿監理所會主動寄發裁決書到府.你再去辦理.三.每期以一個月計算~可分18期.二.最後一期除外~每一期不得低於500元三.如有一期違約未按時繳納~可申請延期(以一期為限)若未申請延期且逾期未繳納者~視同全部到期.尚未繳納之罰緩~移送強制執行.資料來源: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Showmore
Una avatarUna2012-01-10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0條至64條之申請條件及限制: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無法一次完納罰鍰,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並敘明理由向處罰機關申請分期繳納:(一)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無法一次完納本條例罰鍰。(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違反本條例第35條申請分期繳納者,應於繳清全部罰緩後,始得同時檢附繳納罰鍰收據領回車輛,分期繳納期間,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