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的上司經常口出惡言,說出許多人身攻擊的言語傷害下屬,讓身為下屬的我們心靈非常受傷,所以我們想到一個保護自己的方法就是隨身帶錄音筆,錄下證據,而錄下證據的原因不是因為想對付她,而是"防身",避免哪天被他陷害(在老闆前污衊我們),有證據可以拿出來說明我們的委屈,因為我們也不想把事情鬧大,是真的想純粹防身用。所以想請問有關法律問題:當我們在職場上隨身帶錄音筆錄音(與上司交談時)是否會構成法律上的哪像�
在職場上被上司罵,可否隨身帶錄音筆?是否會違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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