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被人絆倒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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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

今天家母去拜拜

之後離開時 走在廟裡廣場

結果前面站著一位男子

他突然轉身 腳伸出來勾到家母的腳

家母整個身體往前倒

好險有包包護臉沒撞到頭

但右腳膝蓋撞到地面

去醫院檢查骨頭有點裂開

要打石膏6個禮拜

因為手機在口袋 螢幕也裂的很慘


本來想說找警察寫個紀錄 賠償和解
(6次回診掛號費+修手機 約1萬)

但警察來之後

對方一直對警察說家母去撞他們

但當時我不在現場無法確定

所以要去廟裡調監視器確認

所以現在要等明天去看


請問如果家母真的是被絆倒 不是去撞他

我可以向他們主張賠償嗎?

謝謝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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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1-09
侵權法可引 但原告要證明對方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Hardy avatarHardy2017-01-13
好的 感謝你
Hardy avatarHardy2017-01-14
傷害或過失傷害告下去拿和解了,不會用到民事侵權了
Belly avatarBelly2017-01-16
對方當然是講對自己有利的,這非常正常,證據才是一切
Megan avatarMegan2017-01-19
原來如此 一切還是要等明天監視器 才知 家母這樣一摔我
真的我快嚇死了 感謝解答 謝謝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1-20
別忘記影像或單據都要特別存留,那些都是重要的證據。
Lucy avatarLucy2017-01-21
你母親是被絆倒當然可以求償啊,你在問廢話嗎……
Puput avatarPuput2017-01-24
我不小心用壞你手機,你可不可以叫我賠?
Cara avatarCara2017-01-28
是謝謝提醒 也謝謝你點醒我 太慌了 有點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