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不起訴處分2次原告又再提上訴高檢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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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被之前的老闆告竊盜詐欺等..

經過將近一年多地檢署的審問..

其中一次於去年五月接到不起訴處分..

然後在於七月份接到台南高檢署再議通知..

繼續流程跑地檢署繼續審判...

後於今年3月底再次接到不起訴處分書...

然後又在次於上上禮拜又接到高檢署再議通知...

我想請問這裡的先進..

究竟再議是可以一直無限的嗎...還是有限制呢..

這次在一翻盤的機率是否很大呢...我想前老闆一定有什麼準備..

否則高檢署怎會讓他一再地再議呢..謝謝..先進能否幫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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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6-02
就高檢與地檢看法不一,多試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