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院已判決轉被上訴中,10/10羈押到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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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自今年2/10羈押北所(台北地院審理),9/14判決確定9/20收到判決書準備上訴,至10/10又遇收押到期,請問此時是誰可以決定繼續收押?(原來地院的法官嗎)另外有什麼方式可以投書法官,亂判刑期,朋友明明就是恐嚇取財被認定加重強盜8年又夜間侵入民宅12年共20年,只差沒有判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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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is avatarWallis2010-09-24
收押一定是有必要.所以法官才會做這樣的動作..現在的罪..是一罪一罰..強盜8年侵入民宅12年加起來是20年..但是侵入民宅12年是不是有點重..就不得而之....
Wallis avatarWallis2010-09-21
可能因為犯罪手法惡劣..犯後態度又不好!!朋友明明就是恐嚇取財..............這是你個人認定的!!叫你那個朋友態度好一點....可能會判輕一點!!另外有什麼方式可以投書法官,亂判刑期法官判決.一定有能夠支持他的論點的判例...如果不服..你朋友可以上訴..看二審法官如何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