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法律常識的人幫幫我(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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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因為我媽來我們家(喝小酒的情況下)跟我爺爺講話然後講話酸我舅舅(我們家常常被我媽罵.酸)我舅舅就不爽他就出來說"你講話一定要納嚜酸嗎"我媽說"對啦"然後我媽就把電視扳一邊(已經快掉下來)我舅舅去扶好他就推我媽一把(因為她把電視快扳下來ㄌ)我媽跌倒她就拉我舅舅衣服(後來衣服有破掉)我舅舅就把衣服脫掉打她的身體.手臂.屁股她後來站起來把祖先牌位弄下來(我們家很尊敬祖先但我媽一直覺得她是養女所以他比較尊敬神就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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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ut avatarPuput2010-09-23
*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78條: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第279條: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但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
Zora avatarZora2010-09-23
打官司勞民傷財我看你媽媽只是嚥不下這口氣每個地方法院都有調解庭只要雙方同時到就可申請調解(每個鄉鎮也有調解委員)不管怎樣動手打人就不對到那裡讓你媽出出氣而且調解結果一樣有法律效應比打官司單純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