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島服務三年(累加)可否換獎章??
近日聽說有如題的消息,想請問是否屬實?1.服務累積超過三年(2次金門,各2年,非連續)2.並非3弓箭的紀念章,而是景風之類的陸軍軍種獎章…3.要如何申請?有無其他條件或資格限制??已更新項目:感謝大大提供的意見,累功部分都沒問題,是聽說外島有“專案”的換章如同之前領導幹部(連長)也有專案敘獎一般才想請問是否有這回事?2 個已更新項目:祥大您好:再次感謝您的回答可能是小弟闡述不夠清楚..連長敘獎是舉例,小弟也拿過績優連長所以表現應該不至於“大過不犯,小過不斷”我的問題只是不明白人事法規或行政命令有無提到“外島專案敘獎”因為單位人事官不清楚,上級人事官“忙”而又聽聞有人領了是纇獎章所以才在這裡向各位大大請益3 個已更新項目:累功部分也沒問題(已經一輪了)二星寶星領完了所以表現,累功…等應該不是重點只是想知道“外島專案敘獎”的問題..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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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deric
你在問這問題時,我先問..你看過自己的兵表嗎?你累功拿過寶星了嗎?記功.嘉獎及處份都有實登於兵表嗎?如果你累功達換章標準,都是由人事官主動提報逐級向總部申請
但也有不積極的人事官,臨到退伍才全給你~~假設寶星1星你领過了,下一個就是景風是有順序的你如果想早點知道,你個人兵表,可向人事官察查~ 2013-12-25 11:08:55 補充:你如果不知如何開口,建議你這麼跟人事官說,查一下自己近幾年的獎懲,是否實登於兵表,算一下是否能累功換章如果看到了你的兵表有幾個重點1.任重要軍職時.歷年長官給你的評語. 2.少尉.中尉.上尉階..等的單位比序.3.考績評比.4.獎懲(累加制)獎勵是+懲處是-,若有註消獎懲也會登載(有文號.日期)(你準備好歷年全部的獎懲人令副本),未登者是可以補登的(可避免明功暗過)若有領過其他獎章兵表上應有文號及領取日期,如果你還想做更久,上述4個都很重要~ 2013-12-26 14:52:48 補充:別說外島.本島也有啊!連長任滿三年表現良好.陸軍獎狀一張(我領過).至於你記功.嘉獎能不能累功達換章標準,則另說了若服務表現差強人意,大過不犯小過不斷,別說三年,就算待六年外島也不會有獎章 - Do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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