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於 97年2月 到 98年1月
大學剛畢業出社會工作
在公立學校擔任鐘點教師
當時學校未替我加保勞健保
後來懂事了 才知道學校這樣是不對的
會造成自己權益受損害
已請學校幫我補提繳勞退部份
可是勞保及健保多繳部份的損失
想向當時的學校承辦人因個人疏失求償
請問求償方式或管道有什麼?
這種小案件需要請律師嗎?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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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剛畢業出社會工作
在公立學校擔任鐘點教師
當時學校未替我加保勞健保
後來懂事了 才知道學校這樣是不對的
會造成自己權益受損害
已請學校幫我補提繳勞退部份
可是勞保及健保多繳部份的損失
想向當時的學校承辦人因個人疏失求償
請問求償方式或管道有什麼?
這種小案件需要請律師嗎?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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