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與小個人的勞基法爭議~ - 法律
By Suhail Hany
at 2010-01-19T00:00
at 2010-01-1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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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大~勞基法中規定的,每日正常上班時數八小時內有含每四小時至少需休息半小時八小時休息一小時嗎?
還是休息時間就不等於正常上班時數.
例:早上8點上班,中午休息一個小時.下午應該是要四點下班還是五點下班.才符合勞基法的一日上班 正常時數八小時呢?
我在公司一直都是常夜班晚上19:30-早上07:30,每天12小時上三天休一天.後段製程(坐著工作)
1/13下午課長突然發mail要調我到前段製程(必需站著跑來跑去)晚上突然又發一次mail說不調了.1/14晚上我去找課長想問問自己到底那裡出錯會讓他把我調前段製程,結果他卻說前段不能調了那就把我調早班好了,我問為什麼?也表達不願意,但他只說因為領班反應我有問題,所以調早班去讓他就近觀察,而且因為他休星期日所以我也休星期日,下午沒什麼事,所以我只能上八小時,....因為我們只有星期日是2倍,超過8小時的是加班,意思就是我的薪水會從四萬變到一萬七仟的最低薪資.請問~
1-公司可以不經我同意就把我從固定夜班調到早班嗎?(下午副理有打電話給我,說他們是可以這樣的.因為我進公司時有簽勞動契約第一條就是公司可以視情況調早晚班或前後段,但我對有沒有簽過這樣的契約一點印象都沒有,更別說是裡面到底有什麼內容)
2-公司做三休一每日12小時.等於四天一個循環,前三天每日加班四小時轉成補休.到了第四天休假就會被扣補休七小時(除了休假日剛好是星期日就不扣)上班日遇到星期日就12小時都會是補休.等於我們是星期一到六每天八小時都是應上班日.6*8=48每週雙週就等於96小時.每月約為200小時應上班時數.(最近貨多不經我們同意就把班表改成做四天休一天,不到就扣綪效或曠職)每月結算下來剩餘補休才會轉成1.33或1.66或*2的加班費.~~1@等於我們的休假都是用1.33或1.66或*2的加班費去扣的,這樣可以嗎?2@變形工時二週不是只可以84小時但我們是96小時,是不是等於每二週公司就A了我們12小時的工時是沒給加班費的.3@勞基法是否規定每月基本工時為181小時,但我們的是約200小時(這是我自己的算法不知有沒有錯誤)這中間的差是否可求償,公司是上櫃的不可能不會算,如果真是成立公司算不算是惡意詐欺呢?
3.我是否可依勞基法第十四條第六款要求公司資遺我和給我20天預告工資呢?
4.年終獎金都是二月才發的,如果現在被資遺那還領的到嗎?
5.副理今天下午有打電話給我,說要我回晚班像以前那樣在後段,要我這件事到此為止.但我不想再這樣待下去了,因為我們副理和以上的大頭都在北部,南部這裡最大是課長,而二年多前剛進公司時和當時還不是課長的課長有很多磨擦,現在他變成課長就處處找我麻煩.不給績效...公司要再調我回晚班那麼我還有立場去要求資遺嗎?1/14晚上說調我去早班,1/15讓我休假1/16早班我去上了一小時就請假外出看醫生.1/17星期日也休假1/18今天去上早班.1/19要我回去上晚班.1/15那天我就去了勞工局寫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
6.平均薪資大約在35000-40000但公司只幫我投保28800之前是30300,這樣合法嗎?
7.我們底薪12200伙食津貼1800=14000/240小時=每小時加班約在58元*1.33或1.66或*2這樣合法嗎??交通津貼500工作津貼3000(固定)夜班津貼10000(固定)全勤1000(視出勤)績效獎金0-14000(視表現)誤餐費約在1-2仟(看加班時數)加班費(看工作時數)
8.進去這家公司大部份時都有領到績效獎金尤其是剛進公司時每月大概都在6-8仟.後來說代工費少了所以變成4-6仟,現在差不多都在3-5仟那麼我是不是可以主張績效為經常性給予=工資.公司是不行片面說不給就不給的呢??,這半年來有三次我完全沒領到績效一次為我手在公司受傷時,請半個月假沒給我,一次是領班給我績效分數打零(但我的產量不低)一次則是我的貨被偷,但公司卻說是我不見(攝影機有拍到別人偷我貨的畫面但課長說不是很清楚),除了請假時不給我不感覺如何,其它二次都感覺很無辜.....
很麻煩很多內容也很複雜..謝謝您看完它.麻煩您給我答案和方向,我該怎麼辦呢?
經理和我說,他們是大公司有很多律師,我只是一個個人不可能會贏.
但很多時候我都感覺不合理,不配合加班就說會沒績效一個怎樣就說把你調早班或者前段,常常沒貨就要你待料休假,一有貨就排四休一或者禁休,當然我們要想公司好要配合,但公司總是很突然一二天前公佈,有些時候原本該休的假有排事情了就變成要請事假或者曠職.
已更新項目:
我己在此公司待二年半都是固定大夜班19:30-07:30都在後段製程.
2 個已更新項目:
己在1/15去勞工局申請調解了~但公司一直和我說我不會贏.
要我到此為止就好,他們就把我調回晚班這樣,但我很痛苦不想再這樣被玩下去.
想知道公司這樣做到底合理不合理,我真的不可能會贏嗎?
勞工局就是要排時間等調解,他們是說要看公司怎麼解釋.
3 個已更新項目:
公司保障年薪14個月,中秋瑞午各半個月過年一個月,但是以底薪12200+伙食津貼1800
下去計算的.和原本聽到14個月的預期差很多.不是最低薪資都有17280.
我們的保障14個月是可以這麼算的嗎?
勞工局要我先算一下大概公司需要付給我多少,但我不清楚那些要算要加....
請求各位大大幫忙.
如果在勞工局開協調前,公司把資遺費和預告20工資給我那我又該怎麼辦呢????
還是休息時間就不等於正常上班時數.
例:早上8點上班,中午休息一個小時.下午應該是要四點下班還是五點下班.才符合勞基法的一日上班 正常時數八小時呢?
我在公司一直都是常夜班晚上19:30-早上07:30,每天12小時上三天休一天.後段製程(坐著工作)
1/13下午課長突然發mail要調我到前段製程(必需站著跑來跑去)晚上突然又發一次mail說不調了.1/14晚上我去找課長想問問自己到底那裡出錯會讓他把我調前段製程,結果他卻說前段不能調了那就把我調早班好了,我問為什麼?也表達不願意,但他只說因為領班反應我有問題,所以調早班去讓他就近觀察,而且因為他休星期日所以我也休星期日,下午沒什麼事,所以我只能上八小時,....因為我們只有星期日是2倍,超過8小時的是加班,意思就是我的薪水會從四萬變到一萬七仟的最低薪資.請問~
1-公司可以不經我同意就把我從固定夜班調到早班嗎?(下午副理有打電話給我,說他們是可以這樣的.因為我進公司時有簽勞動契約第一條就是公司可以視情況調早晚班或前後段,但我對有沒有簽過這樣的契約一點印象都沒有,更別說是裡面到底有什麼內容)
2-公司做三休一每日12小時.等於四天一個循環,前三天每日加班四小時轉成補休.到了第四天休假就會被扣補休七小時(除了休假日剛好是星期日就不扣)上班日遇到星期日就12小時都會是補休.等於我們是星期一到六每天八小時都是應上班日.6*8=48每週雙週就等於96小時.每月約為200小時應上班時數.(最近貨多不經我們同意就把班表改成做四天休一天,不到就扣綪效或曠職)每月結算下來剩餘補休才會轉成1.33或1.66或*2的加班費.~~1@等於我們的休假都是用1.33或1.66或*2的加班費去扣的,這樣可以嗎?2@變形工時二週不是只可以84小時但我們是96小時,是不是等於每二週公司就A了我們12小時的工時是沒給加班費的.3@勞基法是否規定每月基本工時為181小時,但我們的是約200小時(這是我自己的算法不知有沒有錯誤)這中間的差是否可求償,公司是上櫃的不可能不會算,如果真是成立公司算不算是惡意詐欺呢?
3.我是否可依勞基法第十四條第六款要求公司資遺我和給我20天預告工資呢?
4.年終獎金都是二月才發的,如果現在被資遺那還領的到嗎?
5.副理今天下午有打電話給我,說要我回晚班像以前那樣在後段,要我這件事到此為止.但我不想再這樣待下去了,因為我們副理和以上的大頭都在北部,南部這裡最大是課長,而二年多前剛進公司時和當時還不是課長的課長有很多磨擦,現在他變成課長就處處找我麻煩.不給績效...公司要再調我回晚班那麼我還有立場去要求資遺嗎?1/14晚上說調我去早班,1/15讓我休假1/16早班我去上了一小時就請假外出看醫生.1/17星期日也休假1/18今天去上早班.1/19要我回去上晚班.1/15那天我就去了勞工局寫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
6.平均薪資大約在35000-40000但公司只幫我投保28800之前是30300,這樣合法嗎?
7.我們底薪12200伙食津貼1800=14000/240小時=每小時加班約在58元*1.33或1.66或*2這樣合法嗎??交通津貼500工作津貼3000(固定)夜班津貼10000(固定)全勤1000(視出勤)績效獎金0-14000(視表現)誤餐費約在1-2仟(看加班時數)加班費(看工作時數)
8.進去這家公司大部份時都有領到績效獎金尤其是剛進公司時每月大概都在6-8仟.後來說代工費少了所以變成4-6仟,現在差不多都在3-5仟那麼我是不是可以主張績效為經常性給予=工資.公司是不行片面說不給就不給的呢??,這半年來有三次我完全沒領到績效一次為我手在公司受傷時,請半個月假沒給我,一次是領班給我績效分數打零(但我的產量不低)一次則是我的貨被偷,但公司卻說是我不見(攝影機有拍到別人偷我貨的畫面但課長說不是很清楚),除了請假時不給我不感覺如何,其它二次都感覺很無辜.....
很麻煩很多內容也很複雜..謝謝您看完它.麻煩您給我答案和方向,我該怎麼辦呢?
經理和我說,他們是大公司有很多律師,我只是一個個人不可能會贏.
但很多時候我都感覺不合理,不配合加班就說會沒績效一個怎樣就說把你調早班或者前段,常常沒貨就要你待料休假,一有貨就排四休一或者禁休,當然我們要想公司好要配合,但公司總是很突然一二天前公佈,有些時候原本該休的假有排事情了就變成要請事假或者曠職.
已更新項目:
我己在此公司待二年半都是固定大夜班19:30-07:30都在後段製程.
2 個已更新項目:
己在1/15去勞工局申請調解了~但公司一直和我說我不會贏.
要我到此為止就好,他們就把我調回晚班這樣,但我很痛苦不想再這樣被玩下去.
想知道公司這樣做到底合理不合理,我真的不可能會贏嗎?
勞工局就是要排時間等調解,他們是說要看公司怎麼解釋.
3 個已更新項目:
公司保障年薪14個月,中秋瑞午各半個月過年一個月,但是以底薪12200+伙食津貼1800
下去計算的.和原本聽到14個月的預期差很多.不是最低薪資都有17280.
我們的保障14個月是可以這麼算的嗎?
勞工局要我先算一下大概公司需要付給我多少,但我不清楚那些要算要加....
請求各位大大幫忙.
如果在勞工局開協調前,公司把資遺費和預告20工資給我那我又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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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at 2010-01-19T17:05
at 2010-01-19T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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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ga
at 2010-01-22T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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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inah
at 2010-01-23T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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