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舊房子車位,因最近搬走已無使用,曾經有貼出租公告,但無人承租
社區停車位本就不足
所以常常被其他住戶偷偷停車,每次都不一定是同一人
幾乎每次回去都會遇到
真的覺得很生氣,誇張
社區沒有專門總幹事,管委會又狐群狗黨,不肯做事,今天偷停我車位的竟然還是管委會委員
網路上查,只要對方願意移車,且非長期停車,就無法告侵佔
那還有其他法律途徑嗎?
不然管理費我出,那群垃圾停爽,還不用付錢
真的覺得超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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