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管委會停車罰款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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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辦公室有承租大樓的地下停車場但因為他們有規定一個車位只能停一台汽車,但因為那天本人騎車來為了方便先暫時停了公司老闆的停車車位,但剛好老闆那天晚點也來了,所以位置上停了汽車跟機車,此時被管委會罰了200元,想請問這兩百怎樣可以如何不要繳納,如果不繳納會是如何?大樓條款如下第八條罰則一、凡有違規下列情事者,第一次管理中心記錄違規日期、車號、車主姓名及違規情形,並通知車主即刻移車;第二次違規則依據住戶會議紀錄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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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5-07-29
建議版大一個觀念,有管委會的公寓大廈,就有住戶公約,而住戶公約,只要不與現行法令抵觸,就是該社區的「憲法」,無論你個人認為如何不合理,就是必須遵守,否則你只有訴訟或搬家一途,而你與合法的住戶公約訴訟,不但九成九會敗訴,還要負擔數千至上萬的裁判費。談談實務吧。你不想繳,當然可以不繳,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章罰則,管委會可向管理機關舉發,正式的罰單最少一千元起跳,若住戶不履行,可連續處罰,而且越罰越重
Iris avatarIris2015-07-30
您好:本人了解...管委會有內規條文應該遵守是沒錯,但是~內政部主管管理條例沒有授權管委會可以開立罰單(這是警察的職權)如果您有違反規約經勸告仍不改善,管委會可將不改善住戶經管理委員會議決議記錄移送地方法院裁罰,切記:::管委會不能開立發單,管委會只是一個住戶共同簽立之自治公約管理單位,管委會應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指導及授權管理,不是執法單位0例如:義交(協助交通警察指揮疏解車行流量)假如:駕駛人不聽義交指揮而違規交通法規,義��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7-30
目前本國法令並沒有規定汽車停車位不能停放機車,我也認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載明公寓大廈制定規約,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與住戶應遵守.關鍵點在社區規約的內容是否可以比現行法令更嚴格.
Hedy avatarHedy2015-07-27
板大您好可以到中華民國法律互助協會尋求免費諮詢ㄛ相關網址http://www.law-pyr.com/信箱是[email protected]希望能幫助到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