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管理員挪用管理費之刑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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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樓管理員挪用管理費或代收款項,其刑責為何?是否可以提供案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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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avatarErin2011-10-25
業務侵佔刑法:第336條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2011-10-2416:58:58補充:很重的罪,請謹慎處理!2011-10-2417:02:58補充:聯晟法網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2563管理員或總幹事因替社區服務,而得經手社區服務,倘違法將經手之社區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