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未成年懷孕男方成年法律責任?(急)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女友已經從2月到5月中了那個都還沒來因為他說他不想要小孩但是我很想要他說要拿掉可是都已經那麼久了還可以墮胎嘛?那價錢多少呢??我女友15歲我18(是在自願下發生的!!~)法律上如果女方家長堅持提告的話那我會被關多久呢???(大致上都關幾年比較多?)如果說他去墮胎的話是去大醫院那醫院會通報家長嘛?可以找一個成年的朋友簽同意書嗎?以上的問題給我最專業的回答!!~卸卸因為很急....

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10-05-24
所謂的成年,在民法中規定以年滿二十歲為成年(民法第十二條)。而刑法中規定的年滿十八歲則是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不能找成年的朋友簽同意書刑法第18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所以十八歲以上得負完全的刑事責任)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刑法是規定未滿18歲得減輕其刑,並不是說滿十八歲算成年,其他法令限制權利行使之年齡,並不是指稱"成年"。-----依《中華民國刑法》第
Susan avatarSusan2010-05-22
我看了回答你的問題好多廢話==都是去六法全書找的怎麼不自己讀書勒{可以拿掉}不過是勸你找密醫因為有牌照的會因為才15歲而已通知家長有可能通知而已遇到有牌照又比較好的話會幫你不通知家長只會告訴你下次不要再這樣了{拿掉的話}要看ㄋㄟ有牌照大概三千一定跑不掉密醫的話高達八千都有可能我會說大概是因為每個地區每個醫生都收費不同所以我無法告訴你太多地區我只是說平均的價錢而已可以阿同意書可以阿不過請她有心理準備接受法律責�
Callum avatarCallum2010-05-23
看在你愛小孩和雙方自願發生關係的份上回答你問題:一、您和她發生性行為時,您是未滿十八歲還是已滿十八歲?這一定要算清楚一天一分都不能差。因為依刑法第227條之1,十八歲以下之人犯第227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有利條件」無獨有偶的是,依刑法第229條之1,須告訴乃論。也就是她在發生關係後的六個月間不告你,你就沒事了。縱使是她的父母親提告也是適用一樣的法規。二、假如不幸地,您與她發生關係時,已滿十八歲而無第一點�
Ula avatarUla2010-05-22
第二百二十七條(未成年人)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你所提出的情況為刑法第兩百二十七條第三項,需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會看你犯後誠�
Joe avatarJoe2010-05-21
又一個拔太慢的人間悲劇。武士拔太慢可是會出人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