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不要告訴我,申訴成功的機率很低,請上法院,或是法院也無法成功。
本人聲明沒有闖紅燈,警員卻攔截本人開單。
情境說明:
晚上18:00-18:50,本人行經延平路三段右轉天府路,兩輛警用摩托車卻從某處突然竄出前後包夾攔截,一位警員反覆強調我直線闖紅燈,不聽我解釋;一位警員開紅單一直叫我簽名,造成我心理恐慌,我只是個規矩的小市民,哪裡遇過這種事,慌亂之下無奈我簽名了。
回家後,我冷靜的仔細看那罰單。啊呀!被開單的地點與被警察攔截的地點相距甚遠,且我當天沒有經過該路段。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D08217113/o/1512012405...
重點整理:
一、員警舉發本人違規地點闖紅燈與事實不符,員警宣稱目擊到本人在西濱中福路口闖紅燈,但本人未行經該處。
二、本人曾向該員警詢問闖紅燈地點,員警答非所問,拒絕提供本人違規事實詳情。
三、警員開單時僅依據闖紅燈的事實,並無確定闖紅燈之機車的車牌或提出照片證明,紅單上的車牌號碼為攔截後所寫,執法過程有瑕疵。
四、員警並非尾隨本人攔截,而是突然竄出攔截,僅憑當時路段只有一位駕駛人的情況推斷本人為闖紅燈之人,無法證明本人闖紅燈之事實。
五、本人當時行經之路為大路,時速四十至五十,員警卻突然竄出攔截,不符常理,且員警聲稱本人超速闖紅燈,並無測速器證明。
六、員警宣稱本人因天色昏暗沒注意到紅燈,但本人視力正常並無色盲,一路依照交通號誌指示行駛,與員警之宣稱事實不符。
懇請有經驗的好心人士幫忙,我將無限感恩。
本人聲明沒有闖紅燈,警員卻攔截本人開單。
情境說明:
晚上18:00-18:50,本人行經延平路三段右轉天府路,兩輛警用摩托車卻從某處突然竄出前後包夾攔截,一位警員反覆強調我直線闖紅燈,不聽我解釋;一位警員開紅單一直叫我簽名,造成我心理恐慌,我只是個規矩的小市民,哪裡遇過這種事,慌亂之下無奈我簽名了。
回家後,我冷靜的仔細看那罰單。啊呀!被開單的地點與被警察攔截的地點相距甚遠,且我當天沒有經過該路段。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D08217113/o/1512012405...
重點整理:
一、員警舉發本人違規地點闖紅燈與事實不符,員警宣稱目擊到本人在西濱中福路口闖紅燈,但本人未行經該處。
二、本人曾向該員警詢問闖紅燈地點,員警答非所問,拒絕提供本人違規事實詳情。
三、警員開單時僅依據闖紅燈的事實,並無確定闖紅燈之機車的車牌或提出照片證明,紅單上的車牌號碼為攔截後所寫,執法過程有瑕疵。
四、員警並非尾隨本人攔截,而是突然竄出攔截,僅憑當時路段只有一位駕駛人的情況推斷本人為闖紅燈之人,無法證明本人闖紅燈之事實。
五、本人當時行經之路為大路,時速四十至五十,員警卻突然竄出攔截,不符常理,且員警聲稱本人超速闖紅燈,並無測速器證明。
六、員警宣稱本人因天色昏暗沒注意到紅燈,但本人視力正常並無色盲,一路依照交通號誌指示行駛,與員警之宣稱事實不符。
懇請有經驗的好心人士幫忙,我將無限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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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向管區警局派出所申請調閱延平路上的路口錄影資料,有天府路與延平路的路口監視器更好(通常只保留四週~所以時效很重要),或是有延平路上商家的錄影資料,證明你於開單的當時只有經過延平路。
拿到錄影資料,直接申訴(監理單位有申訴格式與教人填寫),另外還要投訴縣市首長,執法不但有錯,且逼你簽名!
都承認自己有闖紅燈了,還自己要狡辯????這不是自打嘴巴嗎?到法官那裏討打嗎???
你簽名後,警方是現場舉發所以不用負舉證責任,你要申訴,你要負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結論是你還是要繳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