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有效檢舉忠順公園的園長亂罵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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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興隆路4段96巷3弄1號,有一個忠順公園,對面一樓住著園長.園長的工作是里長給的.每天那個園長,早上在公園對路過的人大小聲.亂罵人.聲音很大.根本沒辦法睡覺.每天到了早上10點到12點,園長和一大堆老男人,就拿出瓦斯,鍋爐,桌子,在公園煮東西.殘渣和水就直接倒在地上.佔公園為私人廚房.園長的狗每天在公園大小便,大在地上.園長的門口擺滿各式東西,堵住巷口,不便通行.公園每天吵得要命,很髒很髒.因為園長和以前一些派出所員警合作,在公園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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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2-09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道路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2-13
我交你阿你拍起來或錄音起來傳給新聞局tbvs.年代.三立.中天.眾合新聞台或是傳給報社蘋果.中華但傳給蘋果是我最推薦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