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男跟B女本來是男女朋友B女住在A男家同居一陣子同居期間A男拿提款卡給B女使用並將卡片及密碼告訴對方從同居期間所以的提領都是由B女自己去ATM提款但B女所提領的金額必非全部自己花費幾乎是雙方的生活開銷後來他們分手了A男的媽媽要跟B女索賠那陣子同居的花費並要告上法院問題1.是A男同意B女去提領但要如何證明自己不是盜領B男卡片呢?如果後來A男改稱盜領怎辦??2.如果上法院了A男他們要告B女什麼罪狀?是否會成立?3.假設真的告的成是否只需要賠
如何證明並無盜領提款卡?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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