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信件寄錯地址,收件人轉送他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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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朋友A寄信給路人B,但不小心將地址填錯,結果變成路人C收到郵件A親自前往C家想要領回,但C卻將內容物送給了別人,而且忘了送給誰找不回來了問題:雖然起因是我朋友的錯,太笨了==但我想問的是,路人C須負什麼"責任"嗎因為內容物頗重要,如果要求路人C賠償是可以的嗎?信件上有寫收件人姓名,明明知道不是自己的東西還送別人舉個例(雖然我不知道是不是類似)我在路上撿到一個人的電腦那我就可以把他送給別人嗎?這樣不用負法律上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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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ut avatarPuput2012-12-30
這樣是侵占罪喔~也建議對話要錄音存證以免對方事後反話.............2012-12-2715:37:14補充:刑法第335條(普通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