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為一個16歲的孩童上班時間卻……(平日早10:20am-3:1Xpm晚4:50pm-11:XXpm假日9:50am-3:2Xpm晚4:30pm-11:XXpm)2.什麼事情都丟給實習生做早上開店全部正職坐著吃早餐聊天而他們都已經打卡,我們實習生卻要忙全開店責任刷地,掃廁所,set桌等……3.時數嚴重超時4.加上上司講話一點也不尊重人很情緒化態度惡劣5.薪水被扣與正職差了好幾千排休被減"正職8天實習生6天"指定休正職、pt都可畫只有實習生不能畫全由主管排6.正常餐飲公司都有附贈員工餐供員工食用但這沒還得強迫人購買否則太少人訂就無法外送7.上班時間明明就還沒到卻要提早二十分鐘左右來做準備8.晚上這麼晚才下班(23:xx)如果自己回家相當危險年紀還小9.公司配件一樣一百領帶耳麥名牌少一樣當天馬上收$100不見收比原來更貴10.大多數餐飲公司摔破玻璃製品都無須賠償(相當貴重的除外��
如果公司怕違反勞基法而代打卡……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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