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跟已婚男生下一子對方老婆也答應我們在一起[有對話錄音為證]但是對方老婆已經知道半年時間也超過六個月那對方老婆還有權力提告嗎?不是有法律訴條是:熟知6個月以上不得提告那就算是我們這六個月內不論做什麼或者發生性關係對方老婆是不是都沒有權力提告??已經開庭三次想找答案做最後判決回答對方律師是針對我們在對方老婆熟知這半年內又發生性關係[但是針對那6個月期限~是不是也不會被起訴呢?]逾期6個月就不能告了不是嗎?我只是一�
妨礙家庭可告期限?[急需解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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