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是否有刑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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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原薪資28000元後因取消每月加班變24000元
已調降一年多了..但當初勞工要求勞保未調降,以便日後申請給付時可多申領金額,公司也就順從未調降勞保薪資
也沒多扣員工超出勞保費..
最近收到勞保局來函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若因詐領(欺)行為則移送法院偵辦.所以趕快按實補正投保薪資..這樣以後公司會因員工領勞保月退休金被以詐領(欺)行為則移送法院偵辦嗎
Update:
是以少報多才是
Update2:
謝謝天使專家見解..以後還是按規定實報投保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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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 avatarMia2011-10-01
會!!因為原投保是-實際固定領的薪資+可預期的加班薪資及福利所產生的投保金額。
如果被查到該員工沒領到那麼多,可是卻投保金額比原薪資高,嚴重者會被以詐領(欺)行為則移送法院偵辦!!
現在多數都以多報少..可是許多初入社會或是不懂得員工疏不知自己的權益已受損,如果投保單位多報!!被偵察到也是很麻煩的事情,因為那是一種變相"逃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