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及對方保險公司認為兩次入院無因果關係,所以強制險及對方加 - 法律
By Jack
at 2014-11-26T00:00
at 2014-11-2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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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9.25日車禍,診斷腦硬膜出血,作引流手術,住入加護病房,於10.16日出院,出院時醫生囑咐腦部積血並沒有引流乾淨,需有家人24小時照護,而且語言功能明顯退化且行動不便,日常生活均需家人照料,10.31日突然無力癱軟在家人身旁且出現無法言語,緊急再度入院,診斷為相同腦硬膜出血,即刻手術後即陷入深度昏迷,隔年1月往生,與肇事對方經過兩次協調委員會,均認定對方保險公司應負理賠責任,但對方及對方保險公司認為兩次入院無因果關係,所以強制險及對方加保不予理賠,而且從第一次入院到父親往生,對方從未付一毛錢,甚至公祭都未出現,請問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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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Oliver
at 2014-11-28T21:00
at 2014-11-28T21:00
至於第二次住院,只要醫生診斷第二次住院,是因第一次車禍手術的因素,並在診斷証明書載明,也是可以理賠的。
另外其它超過強制險理賠範圍的精神賠償、財物損失、死亡賠償費用等等,先透過調解程序,來確定賠償金額,肇事者願不願意賠償,但對方不願賠償,就只好提出告訴上法院,提告刑事過失致死附帶民事賠償。
但是有一點要注意,因為「過失致死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原則上就算家屬不提起告訴,檢察官還是會依法偵辦,不過建議還是要提起告訴,以免案件遭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時,無法提起再議,或是法院法官判決無罪時,家屬無法聲請檢察官提起上訴。
By Jessica
at 2014-11-27T05:37
at 2014-11-27T05:37
你好~
以我方立場來看非常不合理
但以對方保險公司立場,因係營利單位,而全力找理由拒賠
也是可預期之事
所以強烈建議我方尋求專業人員幫忙
爭取賠償
應是我方最好之選擇
參考:
首席理賠100招
By Emily
at 2014-11-30T22:01
at 2014-11-30T22:01
整件事故的關係人不是保險公司,所以您只要對肇事者即可
只要肇事者需負賠償責任,那麼他如何去向保險公司請求第三人責任險都是他的問題
而強制險則是採取共保主義,您無須向對方保險公司請求強制險理賠
您可以向任何一家保險公司(或是父親投保的強制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即可
目前台灣法庭上實務判決是採用「相當因果關係說」
「相當因果關係」是指「無此行為,雖必不生此損害;有此行為,通常即足生此種損害,是為有因果關係。無此行為,必不生此種損害;有此行為,通常亦不生此種損害,即無因果關係。」(最高法院23年上字第107號、33年上字第769號、48年台上字第481號判例參照)。
再參照95年台上字第6394號判決
如因行為人之過失行為,先致被害人受傷,再因該傷致死,或因該傷致病,因病致死,即因原傷參入自然力後助成病死之結果者,均難謂無相當之因果關係,自應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論處。
倘若被害人因該過失行為受傷後,另因罹患他病致死,所患之病與原傷毫無關聯,非屬原傷加入自然力所致,則其因果關係業已中斷,祗能論以過失傷害罪。
因此父親腦硬膜出血原因是來自於9/25的車禍
而10/31的死亡則是因腦硬膜出血,若期間因自然力後造成病死,則車禍與��
By Iris
at 2014-11-27T05:23
at 2014-11-27T05:23
是否有連帶關係
1沒有乾淨的原因?因為有風險?或者正常療程本來就是分次
2腦傷的影響,之前住院的病歷是否登載
3其他
提出過失致死試試看
By Queena
at 2014-11-30T09:00
at 2014-11-30T09:00
By Zora
at 2014-11-30T14:47
at 2014-11-30T14:47
可理賠
雖己隔了二周
但出血部位及影響均符合
後續若有任何車禍相關問題
歡迎直接來電諮詢
By Thomas
at 2014-11-29T06:35
at 2014-11-29T06:35
By Ursula
at 2014-11-26T09:38
at 2014-11-26T09:38
我是小嫻,保險是一份愛與責任
我的宗旨是成為社會大眾了解保險及保險公司的橋樑
您的問題是:
父親9.25日車禍,診斷腦硬膜出血,作引流手術,住入加護病房,於10.16日出院,出院時醫生囑咐腦部積血並沒有引流乾淨,需有家人24小時照護,而且語言功能明顯退化且行動不便,日常生活均需家人照料,10.31日突然無力癱軟在家人身旁且出現無法言語,緊急再度入院,診斷為相同腦硬膜出血,即刻手術後即陷入深度昏迷,隔年1月往生,與肇事對方經過兩次協調委員會,均認定對方保險公司應負理賠責任,但對方及對方保險公司認為兩次入院無因果關係,所以強制險及對方加保不予理賠,而且從第一次入院到父親往生,對方從未付一毛錢,甚至公祭都未出現,請問合理嗎?
Ans:
基本上只要診斷書上有載明清楚,您就有立場可以向對方索取理賠,何況調解委員會都認定對方應負賠償責任,建議您可以開始考慮尋求法律途徑,您可以去當初調解的調解委員會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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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是一份責任的開始,更是一份愛的延續。
By Anthony
at 2014-11-29T16:29
at 2014-11-29T16:29
By Ina
at 2014-11-29T13:55
at 2014-11-29T13:55
也順便問調解委員會,是否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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