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靈骨塔的購買證明遺失 - 法律Charlotte · 2014-11-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不好意思 請問如果遺失了購買寶塔的證明該怎麼辦呢?爸爸媽媽於28年前約民國75-77年間跟朋友買了天祥寶塔禪寺的骨灰位可是前陣子整理家裡的時候不小心遺失了,媽媽的朋友也已經過世,找步道當初賣的那個人,想請問要怎麼證明呢/?法律All CommentsThomas2014-11-27如果遺失了購買寶塔的證明該怎麼辦呢?爸爸媽媽於28年前約民國75-77年間,跟朋友買了天祥寶塔禪寺的骨灰位。A殯葬法規規定(資料須永久保存),可向天祥寶塔禪寺的寺方,調閱申請購買證明書。內政部令:訂定「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02年4月1日生效。相關內容如下:*資訊公開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業者應設置專簿,就殯葬設施之管理維護分別載明收支運用情形,並於每季結束後二十日內更新資料,存放於本設施之服務中心,提供消費者查閱。*使用權證明有換位、使用權轉讓及使用權證明遺失之情形時,使用權人得請求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業者補、換發使用權證明。該證明手續費用於簽約時,得由雙方約定是否收取,如約定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業者得收取者,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元。*繼承消費者發生繼承事實時,由繼承人提示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繼承協議書及本契約書或使用權證明向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業者辦理過戶登記,該過戶登記換發使用權證明免繳手續費。但其他行政規費,不在此限。提供您參考!祝您順心如意! Related Posts遇到網路訟棍族怎麼辦?如何自保?相關法律查詢巷子裡車禍要如何對抗自私蠻橫的管委會助力ﺴ怎麼挽信挽狂協回感情感抓姦徵情挽回要需要徵信捉姦如果要遇見恐怖惡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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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媽媽於28年前約民國75-77年間,跟朋友買了天祥寶塔禪寺的骨灰位。
A殯葬法規規定(資料須永久保存),可向天祥寶塔禪寺的寺方,調閱申請購買證明書。
內政部令:訂定「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02年4月1日生效。
相關內容如下:
*資訊公開
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業者應設置專簿,就殯葬設施之管理維護分別載明收支運用情形,並於每季結束後二十日內更新資料,存放於本設施之服務中心,提供消費者查閱。
*使用權證明
有換位、使用權轉讓及使用權證明遺失之情形時,使用權人得請求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業者補、換發使用權證明。
該證明手續費用於簽約時,得由雙方約定是否收取,如約定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業者得收取者,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元。
*繼承
消費者發生繼承事實時,由繼承人提示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繼承協議書及本契約書或使用權證明向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業者辦理過戶登記,該過戶登記換發使用權證明免繳手續費。但其他行政規費,不在此限。
提供您參考!
祝您順心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