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東西不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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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的七月初我開始在園所實習而園所有一個幫忙很久的志工姊姊我們實習生在實習過程中不能外出有一天我需要影印東西,志工姊姊說他剛好要去全家便利商店說他可以幫我影印,我就不疑有他的把我32G的隨身碟拿給他請他幫我印後來志工姐姐買了東西也真的很好心的幫我印了東西回來然後說隨身碟下班再拿給我但我不知道那一天是志工姊姊的最後一天(因個人因素被拒絕再去)後來那個志工姊姊說會再拿來園所給我但一直因為有事沒有過來我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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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9-25
~~小百回答你~~想請問各位這樣子她有觸犯什麼法律相關的問題嗎?侵占罪我能拿著對話紀錄去報案給警察局嗎?如果我跟她說:她再不處理我就會報案這樣算威脅嗎?不會~侵占罪最重本刑為五年\而追訴權為二十年~~~~~~~~~~~~~~~~~~~~但是這件事情還有疑議她最初是有侵佔動機,在第一時間點就拒絕還妳,而妳表現的不是很主動與積極。雖然事後她有說要還,而是妳沒有赴約拿回因此在對錯當中,更自要付一半的責任導火線是她最後表現出~愛理不理而激怒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09-23
一開始是因為隨身碟的重要性跟她要了隨身碟但最後真的是感覺的問題!!!覺得不被重視想請問各位這樣子她有觸犯什麼法律相關的問題嗎?我能拿著對話紀錄去報案給警察局嗎?如果我跟他說 她再不處理我就會報案這樣算威脅嗎?他犯了侵占罪不過還是要看法官認定你拿記錄去報案當然可以按你所說的絕對不算威脅放心吧但是你這個小案子警察忙翻天了跟你做筆錄一定滿臉部耐煩說一些有的沒的妳要有心理準備你去法院告她返還隨身碟保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