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法院勝訴遲不過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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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先進,父親早期有一農地賣給a,b,c三人(民國五、六十年時)有買賣合約,但對
方一直没有過户(他們在此地各蓋數間房屋)。

但據父親所述買方價金沒有交付完畢
提出訴訟,但敗訴,法院判決對方勝訴
有實際所有權

但對方一直沒有過户(至今對方所有權人
已達十幾人),土價税我們在繳。

現在老父已往生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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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20-02-12
如果是我我不會繳欸,畢竟有判決證明土地是他的,
只是還沒過戶而已,到時候被催繳提出判決證明就好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2-14
都判決還在繳稅 是不死心嗎?
Emily avatarEmily2020-02-15
如果超過15年,過戶的請求權可能已經時效效滅。
George avatarGeorge2020-02-17
抗辯時效應該早過了,土地直接賣掉比較快
"形成了"
Lucy avatarLucy2020-02-22
但是你寫有實際所有權? 判決書應該不是這樣寫的吧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02-23
判決字號?
Zora avatarZora2020-02-27
沒有過戶,但對方有所有權???
Elvira avatarElvira2020-03-01
如果連所有權移轉請求權的時效抗辯都不懂的話,我講白
一點,也是自己有問題。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03-04
你(或父親)如果是登記名義人 那法院不會說他們有
實際所有權 法院應該是會講「對方不是無權占有」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3-06
然後如果你是所有權人 找個律師好好討論把地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