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岳母帶2歲兒子到知名大賣場購物
怕小朋友亂跑所以都是把小朋友放在手推車裡坐著
就在買完東西準備要推去結帳時
推車後面那片門的安全卡準斷裂
導致整個往後掀開
裡面的東西跟小朋友一起摔了出來
米酒瓶摔破小朋友背部直接摔在碎玻璃上
血濺現場送醫後縫了6針
賣場是表示他們會負責賠償醫藥費
因為沒有遇過這樣的狀況
也擔心小朋友是否會因為傷口在背部脊椎附近
怕傷到脊椎會造成永久性傷害
小朋友受傷後只能趴睡晚上也不好照顧
搞得我們晚上也睡不好
就醫回診也要花費大量時間
想請問是否除了醫藥費部分
還可以提出其他賠償嗎
請各位大大提供意見
感謝
怕小朋友亂跑所以都是把小朋友放在手推車裡坐著
就在買完東西準備要推去結帳時
推車後面那片門的安全卡準斷裂
導致整個往後掀開
裡面的東西跟小朋友一起摔了出來
米酒瓶摔破小朋友背部直接摔在碎玻璃上
血濺現場送醫後縫了6針
賣場是表示他們會負責賠償醫藥費
因為沒有遇過這樣的狀況
也擔心小朋友是否會因為傷口在背部脊椎附近
怕傷到脊椎會造成永久性傷害
小朋友受傷後只能趴睡晚上也不好照顧
搞得我們晚上也睡不好
就醫回診也要花費大量時間
想請問是否除了醫藥費部分
還可以提出其他賠償嗎
請各位大大提供意見
感謝
All Comments
1.觀察商場面對這種事的反應,要是能接受對方處理方式的話就準備帶小孩去就醫,
要是談不妥的話就準備找警察,繼續後面的步驟
2.找警察並保留現場完整
3.就醫並且驗傷
4.找出意外原因跟歸咎於責任並準備提告
事情已經過了,不清楚有沒有帶小孩去驗傷,要是擔心後續的診療費用,看看有沒有
辦法找到商場能夠負責的人談談該怎樣處理這樣的事,萬一真的不能接受對方處理
的方式,那也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不過奉勸最好別動不動就提告,上法院跟上醫院可不會是一樣的事情!!
刑法處罰的是"故意"
賣場有標示推車使用規範,故無"故意"
除非有員工敢幫你作證,賣場明知有問題,還讓客人使用推車
只能告民事,要證明賣場推車管理有"過失"
他們頂多賠醫藥費,依醫院收據為準
2015-06-1714:47:29補充:
告刑事,先去警局作筆錄,半年時間地檢署,起訴後,半年時間在地院開庭,檢察官變受害人的公訴律師,不起訴的話,就上訴,上訴成功,再半年檢察署開庭,半年時間地院開庭,不服地院判決,再上訴高院,再不服,就上訴最高法院
地檢署不起訴和高檢署駁回,就得花幾萬元請律師交付審判,千分之六機會可能開庭,直接被駁回機會很大
民事也得開好幾次庭,大賣場有自己的律師,樓主可能得花錢請律師答辯,法官要是依過失相抵的話,可能判大賣場不用賠醫藥費,他們頂多賠醫藥費,依醫院收據為準
律師費和交通費和上班薪水損失得雙方自行吸收
2015-06-1715:17:37補充:
今天受傷的是你岳母,賣場可能會被檢察官起訴
偏偏受傷的是不該放進椎車的小孩
除非有醫生開出"傷到脊椎會造成永久性傷害"的證明
否則法官不會判賠償任何費用
至於小朋友受傷後只能趴睡晚上也不好照顧和搞得我們晚上也睡不好 就
剛好路過,不知道我的答案對你有沒有幫助.
你可以參考以下網址:
http://comingzoo.com/
(網址為:comingzoo.com(不要空格))
注明:不是賣廣告的!
請先確認該款手推車是否可以"載人"??
如果只是一般的載物手推車,那就是家長自己的責任了~~~
因為大部份的店家早已在手推車取放處,標示"禁止載人"。
有小孩未滿六歲,而家裡沒錢,夫妻工作不順(兩夫妻聚少離多)
那就一定是小孩名字取錯!
所謂娶妻前生子後:一個家有錢沒錢,要看太太的名字好不好!
經常可以在報章雜誌看得到,很多家庭出問題,小孩都在0.~6歲之間
很多夫妻”生離死別.妻離子散”在小孩六歲之前.
很多人花了錢,還改錯名字,自己還不知道!
其它的資訊就請您上老師的網站仔細看了!
網址blog.xuite.net/yulin831018/twblog
網址yulins.myweb.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