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集體連署要求指定人士搬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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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周日又發生襲擊超商女店員雙眼,造成眼睛受傷眼中,新南村長張吉源說,很頭痛,一
陣又一陣,6月還拿菜刀砍老婦人脖子,每次送醫又很快出來,村民醞釀連署希望他們搬離
社區;縣長潘孟安說,因為社會安全網漏失,發生精神病患攻擊超商店員事件,感到很遺憾
,會深切檢討。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780089



台灣的法律有允許居民能夠集體連署

要求指定人士搬離該地?

有這種事嗎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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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21-10-30
沒用~
Agatha avatarAgatha2021-10-30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要住戶搬離
Mia avatarMia2021-10-30
那條很嚴苛,驅離是最後手段, 而我們政府覺得這種人還有救
Mia avatarMia2021-10-30
而且那邊應該都是透天吧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1-10-31
與本案無關的話 公寓大夏可以
Hedda avatarHedda2021-10-31
可以也不會是用連署這種方式
Robert avatarRobert2021-10-31
搬離是要搬去哪裡?你們不想,其他地方的人也不想,這
樣只是把問題丟給其他人,根本無濟於事
Ethan avatarEthan2021-10-31
社會安全網的瑕疵,再真出事就考慮找國賠告縣府吧
Freda avatarFreda2021-11-01
告國賠?唉 真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