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連續8小時是否違反勞基法? - 法律Skylar DavisLinda · 2011-04-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因本身工作性質有連續性且由他人代班30分鐘,很麻煩的一件事,公司說連續8小時上班違反勞基法35條,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本人是希望連續工作8小時在下班,(因為工作性質是接電話處理(協助同仁解決問題)。法律All CommentsUrsula2011-04-16可以請雇主制訂工作規則後!將員工的意願單也一併附上!然後送給當地的主管機關審核,如果沒有問題!大概就沒有問題吧!因為這也可以算是勞資爭議中的調整事項的爭議!只是這個爭議比較奇怪的是,員工在爭勞動條件的連續工作的持久性!只是礙於勞工基準法的法規!可是如果員工有意願自己為個人調整勞動條件,附上意願單!再由雇主制訂工作規則!兩則送請當地主管機關審核過!但是又牽扯到全體員工的工作權益,在勞資爭議處理法內必須要有2/3以上的員工同意才可以!也就是說這個工作條件大家都同意更改的話才有可能成功!單指個人的意願單是可以試試看,或許可以成功吧我想如果當地主管機關說可以,大概就符合地方自治法規吧!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4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5 條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第 7 條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依本法所定之調解、仲裁程序處理之。但有下列情形者,亦得為勞方當事人:二、受僱於僱用勞工未滿十人之事業單位,其未加入工會之勞工具有相同 主張者達三分之二以上。 2011-04-15 12:23:10 補充:當然也可以私下調解拉!只要你們兩個不會互咬就好了!哈哈~~但如果老闆不肯,也沒擇Eden2011-04-17新聞之前才報過有產婦自覺身體已恢復也想出來賺錢自願於產假未休滿56天就上班公司一切薪資照給少休的假也折現結果廠長還是被判刑了你覺得是你自己想怎麼樣重要還是公司堅持照勞基法妥當呢?Puput2011-04-16老闆說的沒錯唷~~~~但一般公司都是兩小時休息15分鐘像你這種狀況應該算是"可做不可說"的吧私底下跟老闆再橋看看心照不宣就好Related Posts請問這樣的行為構成何等犯罪?刑法練習體,請前輩老師訂正錯誤地方。音樂影片裡面的MV片段?CSI犯罪現場紐約第6季插曲請問現在終身醫療險無上限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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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送給當地的主管機關審核,如果沒有問題!大概就沒有問題吧!
因為這也可以算是勞資爭議中的調整事項的爭議!
只是這個爭議比較奇怪的是,員工在爭勞動條件的連續工作的持久性!
只是礙於勞工基準法的法規!可是如果員工有意願自己為個人調整勞動條件,附上意願單!再由雇主制訂工作規則!兩則送請當地主管機關審核過!
但是又牽扯到全體員工的工作權益,在勞資爭議處理法內必須要有2/3以上的員工同意才可以!也就是說這個工作條件大家都同意更改的話才有可能成功!單指個人的意願單是可以試試看,或許可以成功吧
我想如果當地主管機關說可以,大概就符合地方自治法規吧!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 4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5 條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對於勞動條件主張繼續維持或變更之爭議。
第 7 條 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依本法所定之調解、仲裁程序處理之。
但有下列情形者,亦得為勞方當事人:
二、受僱於僱用勞工未滿十人之事業單位,其未加入工會之勞工具有相同
主張者達三分之二以上。
2011-04-15 12:23:10 補充:
當然也可以私下調解拉!只要你們兩個不會互咬就好了!哈哈~~
但如果老闆不肯,也沒擇
有產婦自覺身體已恢復也想出來賺錢
自願於產假未休滿56天就上班
公司一切薪資照給
少休的假也折現
結果廠長還是被判刑了
你覺得是你自己想怎麼樣重要
還是公司堅持照勞基法妥當呢?
但一般公司都是兩小時休息15分鐘
像你這種狀況應該算是"可做不可說"的吧
私底下跟老闆再橋看看
心照不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