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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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工作時眼睛被鐵削噴到眼睛
我今天有拿證到公司請工傷
但是公司不給工傷給病假
這樣算是違法嘛???
要如何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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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avatarJohn2013-12-11
用法令規定回答你比較有根據,如不嫌棄可用信箱。一、勞動基準法:(一)第 43 條(請假事由)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領薪時未給予工傷病假薪資,違法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二)第 74 條(勞工之申訴權及保障)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8年11月9日台七八勞保三字第二六三二二號函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惟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醫療給付不包括掛號費。因此,勞工因職業災害受傷,其所需之掛號費,應由雇主負擔。 二、查勞工請假規則:(一)第六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該公傷病假之期間,依實際需要而定。嗣後若勞工已能工作,僅需定期前往醫院復健,則復健時間雇主應續給公傷病假。雇主若對勞工請假事由有所質疑時,可依同規則第十條規定,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二)第十條(請假手續)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三條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者,為職業傷害。 四、勞工安全衛生法:本法所稱職業災害,謂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職業災害乃指勞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或因工作上的原因所發生的意外災害。亦即,職業災害之認定,須有「職務執行性」與「職務起因性」作判斷。我國勞動法規中有關職業災害之認定,分別見諸於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勞工保險條例之相關規定。 五、結論:(一)確實為工作受傷且能提出就診、醫生證明,請公傷假肯定沒錯。(二)如為50人以上公司,可能怕按月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統計被勞動檢查,更應該填並核假,否則違法。(三)技巧性告知不依法給公傷病假,要去問勞工主管機關算不算工傷。 勞雇默契很重要,相互容忍溝通協調,才能解決紛爭,執著法令規定的條文,只是更疏離。真的有委屈時,申訴所在地勞工局勞動基準科、勞動檢查機構。補充建議:這裡不是專業法令諮詢或勞工、勞檢主管機關,參考就好。 祝你順利!☺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12-11
無人幫助您
請來找
台灣勞工團結聯盟 Taiwan Solidarity Union Labor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014tsul/
Delia avatarDelia2013-12-13
昨天在工作時眼睛被鐵削噴到眼睛我今天有拿證到公司請工傷
但是公司不給工傷給病假
>>>眼睛有後遺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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