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被會計吞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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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癌症住院前後進出醫院多年,,工廠公公會計交給他妹妹處理,經過我查核發現工廠很多支票代收到她的帳戶,而不歸還,現在我該怎麼辦?我沒錢申請假扣押,現在我變的經營很辛苦,我該怎麼辦?就算無法拿錢回來,我該拿什麼證據依什麼法條讓他被關,越久越好!拜託各位了,我傳票全被他燒光,我唯一只剩下存褶,有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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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08-31
申請假扣押是比較直接的方式,你還可以到支票開戶銀行申請支票兌現證明,這樣子是可以證明對方是有侵占的嫌疑.你可以看刑法的第335,336條有關業務侵占罪的法條.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第336條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