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生薪水 - 法律
By Rachel
at 2013-10-08T00:00
at 2013-10-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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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夜校做洗車廠我做了2年
但是想不通
我一開始12000
一到五從九點到五點
六日從九點到10或11點
暑假寒假每天都做到10或11點有時12點
但是做整天薪水沒變
他是否讓我工作超時
他是否寒假暑假加薪
是否可以檢舉他
我要上課的話是不要求加薪
但是寒假暑假跟上課是的薪水是不是要有差別呢?
現在是16000
但是想不通
我一開始12000
一到五從九點到五點
六日從九點到10或11點
暑假寒假每天都做到10或11點有時12點
但是做整天薪水沒變
他是否讓我工作超時
他是否寒假暑假加薪
是否可以檢舉他
我要上課的話是不要求加薪
但是寒假暑假跟上課是的薪水是不是要有差別呢?
現在是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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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George
at 2013-10-10T05:32
at 2013-10-10T05:32
二、【一到五從九點到五點】:正常8小時,中午未加計30分鐘休息到全日在廠時數。
三、【六日從九點到10或11點】:以下可能需要把勞動基準法法規摘要出來說明(一)第 30 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二)第 32條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三)第 35 條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四)常見排班參考例:隔週休二日制、隔週連休二日半制、調移週休二日制、全面週休2日制、等,因為週一到週五只上班40小時,四週才上班160小時,比正常變形工時四週168小時少了8小時,配合因工讀生要讀書彈性工時規定上班,一個月有一天週
六調移為正常班,算可以接受工時。
(五)而另三週的週六就應該依第 39 條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六)週六從九點到五點算正常加一天工資。
(七)而又【到10或11點】依第 24 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八)【暑假寒假每天都做到10或11點有時12點】:當然整月算下來肯定超時。所以平常如有給加班費而不超過一日12小時,又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就沒很大超時問題。
四、【現在是16000】:月全薪,這就有很大問題!基本工資自102年4月1日調整。基本工資的意義: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上開規定旨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能力;對於工資在基本工資數額邊緣的弱勢勞工,尤其重要。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19,047元,每小時為109元。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2週84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後者係為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
五、結論:(一)工時換取金錢可以接受正常加班要求。 (二)薪資不能低於法定規定。 (三)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標準加給之
勞雇默契很重要,相互容忍溝通協調,才能解決紛爭,執著法令規定的條文,只是更疏離。真的有委屈時,申訴所在地勞工局勞動基準科、勞動檢查機構。補充建議:這裡不是專業法令諮詢或勞工、勞檢主管機關,參考就好。
By Emma
at 2013-10-12T13:02
at 2013-10-12T13:02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By Necoo
at 2013-10-11T13:02
at 2013-10-11T13:02
傳播小姐-飯局公關-禮服店-便服店-鋼琴酒吧-國外線
請上網收詢-*****介紹八大行業
如果可以不要來這行上班就不要來~畢竟八大行業還是深色場合~~
還是有心酸的地方~我的網站上面都有介紹~~
其實在上班,跟一般的工作都是一樣會有職業的危險性存在,那只要我們瞭解工作會遇到那些常發生的危險時,就可以盡可能的去防範,如此一來就能將職業傷害隆到最低了。
By Edwina
at 2013-10-08T12:55
at 2013-10-08T12:55
薪水看你是領月薪還是時薪,
勞基法規定最低每月工資是一萬九左右,時薪109
(109元x8Hx5天x4周...您可自行換算囉~)
B.寒暑假薪水沒差喔!除非國定假日或是颱風天等特殊日子,有上工薪水才有雙倍或是其他方式補償
C.你的資水明顯是比法律規定的"最低"薪資少...除了薪資,也可以順便問問老闆有無幫你勞保!上班第一天就要幫你投保~~
還有問題可以打到勞工局詢問或是撥打北市服務電話1999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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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10-08T00:00
at 2013-10-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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