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倒掉公司要求前股東提供彩色護照 - 法律
By Blanche
at 2016-09-07T23:34
at 2016-09-07T23:34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LawsuitSug 看板 #1Nq367iS ]
作者: sinceresmile (仔晴) 看板: LawsuitSug
標題: [諮詢] 已倒掉公司要求前股東提供彩色護照
時間: Wed Sep 7 23:25:57 2016
各位版大好,
小妹我對法務內容不知從何查詢,懇請版大們有空回答
事情是這樣的,1998年家父家母投資一家“江博先進”科技有限公司
在幾年前就已經倒閉了,大概約莫投資了幾百萬的股票。
小妹認為這些股票就已經是廢紙了,但是倒閉後股東會上選舉出一位新的董事長,
這位董事長將最有價值的廠房賣掉賺了三千萬,說要轉投資,這已經是兩三年前的事了,
但是這幾年都沒有任何動作跟消息,原來的承諾都是跳票。
9/5收到了緊急的掛號
http://imgur.com/a/4DWcg
要求各位股東提供2018年以前有效的護照彩色影本,並且於9/8回寄給其公司。
家母的護照已經過期,短短的3日內要求家母辦理護照,外交部的一般工作天為4日,
致電詢問董事長的回覆是:
“請辦理急件,且越快越好,影本上面除了持照者處須簽名,
但是影本其他空白處不可簽名或者簽上用途”
這些要求在小妹我眼中並不合理,但是家父家母認為如果他是拿三千萬轉投資,
還是有那麼微薄的機會可以回收一些錢,因為虧損的股票金額實在相當巨額,
不想放棄任何有可以回收的希望,所以就乖乖照著董事長的話做,
辦理了隔天取件($900)的護照急件,小妹也勸擋不下來。
家父因為怕護照影本做其他用途,還特別詢問董事長,為何不能在影本上空白處簽名。
董事長不斷的聲明不能簽名,且只是拿去美國,不會拿去做不當的用途。
爭論到後來,董事長甚至說要取消本金的事,家父後來才妥協乖乖照做。
因為是倒掉的公司了,若是這位董事長也沒有想要付給家父家母半毛錢,
我們也拿他沒辦法。
小妹在網上努力查詢這間公司及美國上市的資訊,但並沒有查詢到什麼。
想要知道的是,去美國上市,真的需要股東們的彩色護照影本且不能特別註明用途嗎?
是真的蠻擔心這位董事長會不會拿去做什麼不當用途...
--
作者: sinceresmile (仔晴) 看板: LawsuitSug
標題: [諮詢] 已倒掉公司要求前股東提供彩色護照
時間: Wed Sep 7 23:25:57 2016
各位版大好,
小妹我對法務內容不知從何查詢,懇請版大們有空回答
事情是這樣的,1998年家父家母投資一家“江博先進”科技有限公司
在幾年前就已經倒閉了,大概約莫投資了幾百萬的股票。
小妹認為這些股票就已經是廢紙了,但是倒閉後股東會上選舉出一位新的董事長,
這位董事長將最有價值的廠房賣掉賺了三千萬,說要轉投資,這已經是兩三年前的事了,
但是這幾年都沒有任何動作跟消息,原來的承諾都是跳票。
9/5收到了緊急的掛號
http://imgur.com/a/4DWcg
要求各位股東提供2018年以前有效的護照彩色影本,並且於9/8回寄給其公司。
家母的護照已經過期,短短的3日內要求家母辦理護照,外交部的一般工作天為4日,
致電詢問董事長的回覆是:
“請辦理急件,且越快越好,影本上面除了持照者處須簽名,
但是影本其他空白處不可簽名或者簽上用途”
這些要求在小妹我眼中並不合理,但是家父家母認為如果他是拿三千萬轉投資,
還是有那麼微薄的機會可以回收一些錢,因為虧損的股票金額實在相當巨額,
不想放棄任何有可以回收的希望,所以就乖乖照著董事長的話做,
辦理了隔天取件($900)的護照急件,小妹也勸擋不下來。
家父因為怕護照影本做其他用途,還特別詢問董事長,為何不能在影本上空白處簽名。
董事長不斷的聲明不能簽名,且只是拿去美國,不會拿去做不當的用途。
爭論到後來,董事長甚至說要取消本金的事,家父後來才妥協乖乖照做。
因為是倒掉的公司了,若是這位董事長也沒有想要付給家父家母半毛錢,
我們也拿他沒辦法。
小妹在網上努力查詢這間公司及美國上市的資訊,但並沒有查詢到什麼。
想要知道的是,去美國上市,真的需要股東們的彩色護照影本且不能特別註明用途嗎?
是真的蠻擔心這位董事長會不會拿去做什麼不當用途...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Ida
at 2016-09-09T16:24
at 2016-09-09T16:24
By Caitlin
at 2016-09-10T23:09
at 2016-09-10T23:09
By Joe
at 2016-09-14T17:50
at 2016-09-14T17:50
By Kumar
at 2016-09-15T23:27
at 2016-09-15T23:27
By Necoo
at 2016-09-18T14:59
at 2016-09-18T14:59
By Robert
at 2016-09-19T02:10
at 2016-09-19T02:10
By Brianna
at 2016-09-20T12:28
at 2016-09-20T12:28
By Harry
at 2016-09-24T04:26
at 2016-09-24T04:26
By Dorothy
at 2016-09-25T02:02
at 2016-09-25T02:02
By Heather
at 2016-09-28T04:17
at 2016-09-28T04:17
By Ina
at 2016-09-29T08:51
at 2016-09-29T08:51
By Zora
at 2016-09-29T18:32
at 2016-09-29T18:32
By Rosalind
at 2016-10-02T21:26
at 2016-10-02T21:26
By Todd Johnson
at 2016-10-04T12:45
at 2016-10-04T12:45
By Ivy
at 2016-10-07T18:48
at 2016-10-07T18:48
By Lucy
at 2016-10-08T12:27
at 2016-10-08T12:27
By Yuri
at 2016-10-09T03:10
at 2016-10-09T03:10
By Zanna
at 2016-10-11T19:51
at 2016-10-11T19:51
By William
at 2016-10-15T03:43
at 2016-10-15T03:43
By Christine
at 2016-10-15T22:09
at 2016-10-15T22:09
By Jacky
at 2016-10-16T08:05
at 2016-10-16T08:05
By Una
at 2016-10-16T10:45
at 2016-10-16T10:45
By John
at 2016-10-17T09:29
at 2016-10-17T09:29
By Mason
at 2016-10-18T13:42
at 2016-10-18T13:42
By Selena
at 2016-10-22T02:47
at 2016-10-22T02:47
By Olivia
at 2016-10-22T19:28
at 2016-10-22T19:28
Related Posts
散佈私人聊天室內容之犯罪可能?
By Carol
at 2016-09-07T22:59
at 2016-09-07T22:59
請問證人的個資?
By Audriana
at 2016-09-07T21:37
at 2016-09-07T21:37
高薪低報後,勞健保費多扣屬竊盜行為嗎?
By Hardy
at 2016-09-07T21:30
at 2016-09-07T21:30
監護權問題
By Edward Lewis
at 2016-09-07T21:29
at 2016-09-07T21:29
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範圍
By Rebecca
at 2016-09-07T21:21
at 2016-09-07T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