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車禍,有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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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我在前年的10月內在巷子裡發生了擦撞過程如下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A.初步分析研判表之可能的肇事原因:他的1.汽車駕駛人轉彎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依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6款)2.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61條3項)我的1.行徑無號誌之交叉路口未減速慢行(依據"安全規則"第93條1項2款)2.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61條3項)B.驗傷單他-有我-沒有ps.我雖然有扭傷,不過我沒有去驗傷...這點後來我知道很吃虧...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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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avatarJack2013-02-22
1.從初步研判分析表來看:他應該是肇事主因(汽車駕駛人轉彎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依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6款))您應該是肇事次因(行徑無號誌之交叉路口未減速慢行(依據"安全規則"第93條1項2款))2.賠償的部份,是以"恢復原狀",而這裡的原狀,是指未改車前的狀況喔....3.過失傷害,是可以提的,但以事發過後的六個月內為限;所以如果已經過期了,對方是告不成的~~4.雙方如果要和解,賠償比例是以雙方議定為主,一般是7:3~~肇事主責��
Freda avatarFreda2013-02-20
前年....刑事早已過應該只有民事問題.....談不攏....就是讓法院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