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體損失險理賠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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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orge
at 2013-02-1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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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出險時,拖吊至汽車修理廠待修,後該修車廠通知保險公司到場,開始拆卸車體評估損害範圍,經保險公司理賠課課長就該出險事件加註意見及簽名,之後保險公司以駕駛人酒醉駕車,拒絕賠償,駕駛人乃將系爭車輛移送至原廠保養廠裕益公司再次估價,但是修理金額已達保險契約之全損條件。
請問:
1.如果證明非酒駕所致(即完全無肇責),該車在第一個修理廠所生之費用(沒有修理,但有其它費用),保險公司須負責嗎?這部份金額有算入保險金額之中嗎?
2.如果該車在第二個修理廠估價時,發現有部份零件不見了(可能在第一個修理廠拆卸時遺失,亦可能在車輛運送中掉落),此部份可以視為被保險車輛因同一事故所致之損失嗎?
3.((保險公司理賠課課長就該出險事件加註意見及簽名))這個法律行為代表什麼? 該公司就需負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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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egina
at 2013-02-20T03:57
國良:
你問的問題滿奇怪的,以下你參考一下,看是否對你有幫助!
1.如果證明非酒駕所致(即完全無肇責),該車在第一個修理廠所生之費用(沒有修理,但有其它費用),保險公司須負責嗎?這部份金額有算入保險金額之中嗎?
說明:
一、個人認為應構成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
二、非基於保險契約,故不受保險金額之拘束。
2.如果該車在第二個修理廠估價時,發現有部份零件不見了(可能在第一個修理廠拆卸時遺失,亦可能在車輛運送中掉落),此部份可以視為被保險車輛因同一事故所致之損失嗎?
說明:
一、若證明在第一個修理廠不見,可對該修理廠主張不當得利或物上請求權。
二、個人認為與保險事故無關。
3.((保險公司理賠課課長就該出險事件加註意見及簽名))這個法律行為代表什麼? 該公司就需負責任嗎?
說明:
一、理賠課長加註意見及簽名,若該行為為有權代理,保險公司將受該行為之拘束。
二、若該課長為無權代理,可以討論表見代理。
2013-02-1906:44:25補充:
國良:
一、我國民事訴訟,以證據認定事實,以事實適用法律,你說的似乎都很難證明。
二、若金額不大,似乎可以要求法官以自由心證作裁判。
三、但,個人仍認為與保險事故無關,可以看一下債務不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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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otte
at 2013-02-20T15:49
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保險近年來不管是生病、意外事故、癌症住院的人數都有增加的趨勢,而對於一般人來說如果發生意外,卻是無法承受龐大的醫療費用,所以保險幾乎是平民老百姓必要的保障,前幾個月我阿姨的兒子,剛要考上博士卻因為一場車禍,臨毀了他的一生,因此全家人必須輪流照顧他,然而住院的費用也成了他們最大的負擔,因此我建議我阿姨要不要考慮看看友邦人壽黃金雙保專案,因為友邦人壽黃金雙保專案不論是生病、意外、癌症手術住院都有理賠,且一次擁有六大醫療與意外保證,算是相當完整的保障,我阿姨更清楚了這個專案,也讓他知道保險的重要性嚕!如果你也有同樣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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