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遭列詐騙警示帳戶 - 詐欺
By Kristin
at 2009-04-12T17:41
at 2009-04-12T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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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有點長 抱歉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12月間在y拍上跟買家買了演唱會門票匯了4000元
後來賣家一直拖 到最後一張票都沒給(買家有一堆)
於是賣家開始退款 有的人有退到 有的人沒有退到
我跟賣家通了幾次信 他一直說要退款卻黃牛了好幾次
到了今年2月間我終於忍不住 告訴他再不退款就要去警局備案
於是隔天他馬上就匯了3000給我 過了一個禮拜又匯了1000
(退給我的帳戶就是當初我匯款給他的華南帳戶)
心想事情總算結束
但本週4/9用我跟他往來帳戶(富邦)卡去提錢提不出來
客服叫我到開戶銀行去辦理 我4/10到銀行辦理就來了個警察把我帶到派出所
拿了個公文說我的帳戶被設為詐騙警示帳戶 我一頭霧水
搞了半天才知道因為有人沒拿到退款所以去報案說該賣家詐欺
於是他的華南帳戶被設為警示帳戶 但我的富邦帳戶也被設為警示帳戶
我成了詐欺嫌疑人共犯 後來派出所員警幫我聯絡到該案的承辦偵查佐(行文給銀行的那位)
偵查佐請我4/11下午兩點過去 叫我帶身份證就好
一去居然是要做筆錄 感覺很不好 也沒有跟我說明案情
雖然說明了原因 也提供我匯4000給他 然後他匯3000+1000給我的證明
但他卻說要等到案件過後才能解除警示
如果賣家不到案 我豈不是都不能從我的帳戶提款 那是我的薪轉帳戶
等於我這個月的生活費都不能用了
偵查左幫我在筆錄上加註一條表示我也是被害人
但是警示帳戶是偵查佐行文給銀行設的啊
晚上我越想越不對 致電給偵查佐說明我的難處
也提供了我的得標資料及跟該賣家往來的mail等資料
他只說他愛莫能助 只能請該賣家快快到案說明 然後把案件移送
我爬了一堆人 發現警示帳戶的問題似乎只能說明後被動的等待結果
還是我能主動的作些什麼呢?
因為報案的人金額是4000元 而我接受該賣家的退款也是4000元
這會是我被懷疑的原因嗎? 如果只有這個原因會不會太薄弱
畢竟也有其他人收到不等金額的退款
目前我也寄信給跟該賣家交易過的人詢問收到退款的各位是否也有帳戶被設警示
但我記得公文上只有該賣家的華南銀行帳號跟我的富邦帳號被列警示
(公文在派出所那 我不能帶走)
如果真的是這樣 我豈不是非常無辜
我目前有幾個構想但不知可不可行
1是以受害人身分到轄區內報案 提出證據證明遭警誤設警示帳戶 要求解除
2到議員處陳情 畢竟我不想靠借錢過不知道幾個月的生活
3到警務系統申訴
還是只能等到法院判決書下來我才能解除
請板上的大大給我ㄧ些建議 也請告訴我可以閱讀哪些法規
我現在的身份應該是屬於詐欺的共同嫌疑人吧?(偵查佐也沒跟我講清楚)
我可以再去跟偵查佐要求了解整個案情的詳細內容嗎?
還有在跟偵查佐應對時 我可以提出什麼要求或如何保護自己
因為該偵察佐似乎不太想理我 感覺上就像不懂就活該任人宰割似的
還怪我自己當初收她的退款 沒拿到東西要求退款有錯嗎??
還請各位幫幫我....要不然我的生活真的完了
謝謝大家
--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12月間在y拍上跟買家買了演唱會門票匯了4000元
後來賣家一直拖 到最後一張票都沒給(買家有一堆)
於是賣家開始退款 有的人有退到 有的人沒有退到
我跟賣家通了幾次信 他一直說要退款卻黃牛了好幾次
到了今年2月間我終於忍不住 告訴他再不退款就要去警局備案
於是隔天他馬上就匯了3000給我 過了一個禮拜又匯了1000
(退給我的帳戶就是當初我匯款給他的華南帳戶)
心想事情總算結束
但本週4/9用我跟他往來帳戶(富邦)卡去提錢提不出來
客服叫我到開戶銀行去辦理 我4/10到銀行辦理就來了個警察把我帶到派出所
拿了個公文說我的帳戶被設為詐騙警示帳戶 我一頭霧水
搞了半天才知道因為有人沒拿到退款所以去報案說該賣家詐欺
於是他的華南帳戶被設為警示帳戶 但我的富邦帳戶也被設為警示帳戶
我成了詐欺嫌疑人共犯 後來派出所員警幫我聯絡到該案的承辦偵查佐(行文給銀行的那位)
偵查佐請我4/11下午兩點過去 叫我帶身份證就好
一去居然是要做筆錄 感覺很不好 也沒有跟我說明案情
雖然說明了原因 也提供我匯4000給他 然後他匯3000+1000給我的證明
但他卻說要等到案件過後才能解除警示
如果賣家不到案 我豈不是都不能從我的帳戶提款 那是我的薪轉帳戶
等於我這個月的生活費都不能用了
偵查左幫我在筆錄上加註一條表示我也是被害人
但是警示帳戶是偵查佐行文給銀行設的啊
晚上我越想越不對 致電給偵查佐說明我的難處
也提供了我的得標資料及跟該賣家往來的mail等資料
他只說他愛莫能助 只能請該賣家快快到案說明 然後把案件移送
我爬了一堆人 發現警示帳戶的問題似乎只能說明後被動的等待結果
還是我能主動的作些什麼呢?
因為報案的人金額是4000元 而我接受該賣家的退款也是4000元
這會是我被懷疑的原因嗎? 如果只有這個原因會不會太薄弱
畢竟也有其他人收到不等金額的退款
目前我也寄信給跟該賣家交易過的人詢問收到退款的各位是否也有帳戶被設警示
但我記得公文上只有該賣家的華南銀行帳號跟我的富邦帳號被列警示
(公文在派出所那 我不能帶走)
如果真的是這樣 我豈不是非常無辜
我目前有幾個構想但不知可不可行
1是以受害人身分到轄區內報案 提出證據證明遭警誤設警示帳戶 要求解除
2到議員處陳情 畢竟我不想靠借錢過不知道幾個月的生活
3到警務系統申訴
還是只能等到法院判決書下來我才能解除
請板上的大大給我ㄧ些建議 也請告訴我可以閱讀哪些法規
我現在的身份應該是屬於詐欺的共同嫌疑人吧?(偵查佐也沒跟我講清楚)
我可以再去跟偵查佐要求了解整個案情的詳細內容嗎?
還有在跟偵查佐應對時 我可以提出什麼要求或如何保護自己
因為該偵察佐似乎不太想理我 感覺上就像不懂就活該任人宰割似的
還怪我自己當初收她的退款 沒拿到東西要求退款有錯嗎??
還請各位幫幫我....要不然我的生活真的完了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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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itlin
at 2009-04-14T11:25
at 2009-04-14T11:25
By Sarah
at 2009-04-14T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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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ristine
at 2009-04-18T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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