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聘僱外勞會怎樣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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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弟之前出車禍有領重殘可是我有位親戚叫我們幫他請位外勞幫他工作請問如果幫他請的話會遇到什麼問題如果被發現要負什麼責任或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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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avatarEthan2010-05-03
違法僱用外勞以有無聘僱關係認定北縣:視違法次數及人數裁量罰鍰金額台北縣政府勞工局歷年處分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的類型,均以違反該法第57條第一款「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聘僱之外國人」為最多,但去年度處分件數已降至66件,較97年的139件減少近一半,為近七年來最少。違反同法第44條「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則有21件,也略有減少趨勢。勞工局提醒雇主,兩者差別在於有無「聘僱關係」,但處分罰鍰均為新台幣15萬以上75萬元�
Lucy avatarLucy2010-05-01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雇主不得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違者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緩,看護工主要工作是照顧被看護者生活起居,打掃被看護者居住處整潔,除此之外之工作任務分配,均有觸法之虞。http://www.best-co.com.tw/FAQContent.aspx?fm_type=... 是否可分配其他工作?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會被撤銷聘僱資格。總而言之婉拒幫人聘僱外勞才是最佳選擇喔,請�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5-02
依就業服務法57條規定第57條(雇主行為之限制)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下列情事:一、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二、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三、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四、未經許可,指派所聘僱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五、未依規定安排所聘僱之外國人接受健康檢查或未依規定將健康檢查結果函報衛生主管機關。六、因聘僱外國人致生解僱��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05-03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2款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二、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所以您的情形如果真的發生,依法律可以處15萬到75萬元的行政罰鍰,提供給您參考!
Yedda avatarYedda2010-05-01
申請者是雇主所以外勞所有責任規屬是尼如果查出並非尼實際用外勞會受罰外勞若有申訴也是尼要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