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公司去匯款,掉了錢卻沒馬上跟公司說會怎麼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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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我現在的心情真的是很沉重!!因為我是在爭鮮壽司(外帶店)上班,因為有一天幫公司去匯款,金額是16萬,可是我卻不小心弄掉了1萬,因為這樣了!!我回到了店裡什麼都不敢說!!而我是星期一去匯款,公司在星期三發現了!!我才把實情說出來,現在要賠償公司掉了的那筆錢,而公司的法務部說會再聯絡我,請問會怎麼樣嗎??會上法院嗎??會被告嗎??會有汙點嗎??我不是偷!!我是錢不小心掉了!!請問會怎麼樣嗎??拜託各位大大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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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09-20
1.公司處理的方向應該只有2個步驟:其一相信你所說,錢是你掉了,請你賠償公司的損失,因為是你掉的,不管事實如何,畢竟你沒有馬上知會公司及報警處理,所以公司在立場上不可能損失這筆錢,一定會讓你賠,如果你願意賠償並將錢補進公司,那麼在沒任何證據可證明你侵占這筆錢的情況下,案件就此了解,公司也沒有再追究及移送法辦的理由;2.其二是在第一點向你提出賠償要求而被你拒絕,因為你可能堅持錢是你掉了,並無侵占,所以不甘損失...問題是公司並不是
Jacky avatarJacky2012-09-21
錢在你身上,事情你在辦短缺一萬,你要負責賠掉一萬,一了百了一萬不賠,後續的法律程序,搞死你可能高於一萬以上.....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9-23
遇到這種事難免都會慌張建議版大去尋求專業的協助再決定怎麼妥善處置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可以去試試看而且問問題還可以隱藏所以可以盡量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就不會擔心法律關係講得不清楚律師在給法律的意見上出了差錯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
Hedda avatarHedda2012-09-21
以弄丟(遺失)來看,這是民事之問題,與犯罪(竊盜罪)是兩碼事,民事問題就因行為人有過失責任者(不注意)就負賠償責任,一般來說這不需用告的,雙方協議好就好:你有過失,公司有請求賠償之權,你也同意就解決...或若你不履行賠償義務,才會告你另一層面如果實際上是竊盜之犯罪行為,公司就很有可能向你提起告訴......這要經司法審判,法官裁判說了算,也不是公司單方說你竊盜就竊盜罪成立當初你遺失時就應去報遺失案....,否則難保人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