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我試算所得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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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幫我算一下~~我需要繳稅嗎
50薪資單.給付總合337790
扶養親屬有72歲父親
這樣今年有需要繳嗎
要申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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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avatarGeorge2014-05-10
免繳稅、建議您必須要申報。2014/1/27-【薪資所得】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夫妻所得計算稅額方式仍僅得就薪資所得分開計算項  目人數小 計合  計規  定  內  容所得總額(A)  337,390所得稅法第14條十類所得合計免稅額(B)285,000 212,500每人85,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27,500元。所得稅法第17條標準扣除額(C)179,000 79,000 標準扣除額(個人扣除79,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8,000元)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減除外,並減除特別扣除額。所得稅法第17條列舉扣除額=1+2+3+4+5+6列舉扣除額(C)1、捐贈  綜合所得總額20%、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2、保險費  每人24,000元、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3、醫藥及生育費  不受金額限制、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4、災害損失  不受金額限制、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不得扣除。5、購屋借款利息  三十萬元為上限並以一屋為限、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6、房屋租金支出  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特別扣除額(D) 108,000(一+二+三+四+五+六)所得稅法第17條一、財產交易損失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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乿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