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不給薪 - 法律
By Elvira
at 2013-02-05T00:00
at 2013-02-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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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我也查過相關的法規了 但是心中仍充滿疑惑
今年的年假放假方式很特殊 初一至初三是確定會給薪
但是老闆今年卻說 初四至初六 我要馬就是不拿薪 要馬就是年節期間來上班
我也聽人家說 初四初五這兩天之所以放假 是因為要補初一初二的周末
意思就是說 "國家說" 初一到初五這五天都是基本的年假
但是我們老闆卻說要我們初四初五來上班 不然就是不給薪
所以我想要針對這點對她提出告訴
我知道初四初五我如果要來上班她就得給我雙倍的薪水
但是我不知道要用勞基法的哪條來對她提出訴訟
而且她還叫我簽訂合約 說我同意這兩天不上班就不給薪
所以她叫我簽反而是對我有利的證據
就算她不拿出證據 我也有證人!
所以我想問幾個問題
1.三人以下小公司也適用勞基法 對吧!?
2.這次的初四初五是算在年假 對吧!?
3.我們不是民生所需事業 就算我不是公家機關 這年假 以及我的勞動節都得放 對吧!?
4.我該去哪裡申訴?
5.這要用勞基法第幾條 申訴?
麻煩各位懂法的專家 來替我解解惑 謝謝!
已更新項目:
我所在的公司所屬月薪制 周周休二日型 但是老闆卻要我們簽屬初三初四這二日"不給薪"的條約
且敝公司是外貿公司 並不屬於 "日常所需"之公司 賣的產品乃化妝品 屬三人以下公司。我聽過別人說三人以下可以不保勞保,但尚未聽過三人以下可以不符合勞基法的。
今年的年假放假方式很特殊 初一至初三是確定會給薪
但是老闆今年卻說 初四至初六 我要馬就是不拿薪 要馬就是年節期間來上班
我也聽人家說 初四初五這兩天之所以放假 是因為要補初一初二的周末
意思就是說 "國家說" 初一到初五這五天都是基本的年假
但是我們老闆卻說要我們初四初五來上班 不然就是不給薪
所以我想要針對這點對她提出告訴
我知道初四初五我如果要來上班她就得給我雙倍的薪水
但是我不知道要用勞基法的哪條來對她提出訴訟
而且她還叫我簽訂合約 說我同意這兩天不上班就不給薪
所以她叫我簽反而是對我有利的證據
就算她不拿出證據 我也有證人!
所以我想問幾個問題
1.三人以下小公司也適用勞基法 對吧!?
2.這次的初四初五是算在年假 對吧!?
3.我們不是民生所需事業 就算我不是公家機關 這年假 以及我的勞動節都得放 對吧!?
4.我該去哪裡申訴?
5.這要用勞基法第幾條 申訴?
麻煩各位懂法的專家 來替我解解惑 謝謝!
已更新項目:
我所在的公司所屬月薪制 周周休二日型 但是老闆卻要我們簽屬初三初四這二日"不給薪"的條約
且敝公司是外貿公司 並不屬於 "日常所需"之公司 賣的產品乃化妝品 屬三人以下公司。我聽過別人說三人以下可以不保勞保,但尚未聽過三人以下可以不符合勞基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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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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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egina
at 2013-02-08T21:29
at 2013-02-08T21:29
2013-02-12 09:42:13 補充:
pop_cart 迷 版大你好
一.凡適用於勞基法之事業單位,其受雇員工均適用於勞基法之保障,不受限於員工人數多寡....而勞保才有員工數五人以上屬強制,五人以下屬自願加保.
二.依照勞基法規定除夕~~初三,均屬於勞工法定假日,雇主應給予勞工方假一天(不論當日是否屬於應工作日)....除非屬於對調日.
分析你的狀況~~週休二日制(請仔細參閱)
勞動基準法第30條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法有明文。
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之約定優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實施週休二日(每週40小時)既為每天八小時,每二週80小時~~將每二周少做之4小時之工作時間(四週八小時=一天),抵銷細則第二十三條應放之假日亦可,但事業單位應宜先行公佈抵銷之假日明細....例如抵銷日為~~臺灣光復節,孔子誕辰紀念日,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行憲紀念日,勞動節.......等等.備註:事業單位實施週休二日制,一年比勞基法規定之假日約多出五日.
基此~~假設公司明定,初三及初四..二日列入為抵銷日仍屬於合法範疇...不過一年之抵銷日不得多於五天.到此,就需要你計算一下,勞基法所定之假日,有哪些未休到........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
本法(勞基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 。
二、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 。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 (九月二十八日) 。
五、國慶日 (十月十日) 。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十月三十一日) 。
七、國父誕辰紀念日 (十一月十二日) 。
八、行憲紀念日 (十二月二十五日) 。
九、勞動節(五月一日)備註: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本法(勞基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
二、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
四、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六、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七、農曆除夕。
八、台灣光復節 (十月二十五日) 。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最後依照你的工時制,本年度應可休幾天.....二月九日(除夕)週六~~
本日屬於週休二日制之假日,雇主給予勞工之另行放假日,而非屬於法定假日,所以是否應再補休一天,則由雇主決定之..
注意:非屬於法定假日~~是指週六,而非指除夕非屬於法定假日.
二月十日(初一)週日~~
勞工之例假日,除應放假本日應再補休一天(假設先行暫定在二月十三(初四))二月十一(初二)週一~~
法定假日放假二月十二(初三)週二~~
法定假日放假二月十三(初四)週三~~
二月十日(初一)之補休日
故~~依照你的工時制,除二月九日(除夕)週六是否應再補休一日之外,你總共可休五天...也就是初四.那假設二月九日(除夕)週六,是有再補休則可休到二月十四日(初五)..合計六天結論:1.假設無抵銷日之存在,你最低應可休到二月十三(初四)週三...共可休五天,多於五天則優於勞基法規定(不違法),但若低於五天則違反勞基法之規定.
2."國家說" 初一到初五這五天都是基本的年假...這是錯誤訊息,並非每年都會如此,而且"國家說"都屬於公教人員之休假日,不是屬於勞工的休假日...公教及勞工之休假日規定不同.
3.我該去哪裡申訴?工作地勞工局
4.這要用勞基法第幾條 申訴?第 37 條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違反上述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祝順心
By Michael
at 2013-02-07T11:03
at 2013-02-07T11:03
什麼叫壓倒性的好吃~真的沒吃之前我也不相信!
我第一次吃是訂購他家的年菜,但是其實他們家不只單單年菜而已
他會隨著季節、特殊節日、節慶等等...推出各式各樣不同的美食
都超級無敵好吃的啦!
先來分享我那年為什麼會想上網訂購年菜呢
一年當中最重要的日子就是全家大小聚在一起吃的團圓飯
尤其那年過年訂的年菜,讓我印象非常深刻!
往年都是媽媽親手在廚房忙東忙西的準備年菜
因為不想媽媽連過年都要這麼忙碌,所以就想到要上網訂年菜
我花了好幾天時間,在網路上比較好幾十家大家吃過的評比與分享
發現有一家廠商在網路上超多人推薦的!
而且還榮獲2013年網路人氣賣家100強
在專家評鑑項目內壓倒性榮登評審團評比冠軍第一名
就是這一家叫「台北濱江」的網路美食人氣賣家
台北濱江美食介紹 http://adf.ly/v7lwL
他除了過年有推出年菜之外,會隨著季節有不同的變化
冬天也有很多新鮮的火鍋湯料,還常常舉辦買一送一的活動
或者是大家一起的團購活動,甚至有時候還免運費
不過因為太搶手了,常常有時候我平常要買時已經被搶購一空了!
所以各位如果有興趣,看到特價的就要趕快動手,免得點進去是"已售完"
因為那年訂的一整桌年菜,獲得了全家大小無數的讚賞
所以接下來的幾年過年,大家很有默契的還是要訂他們家的年菜
他的年菜有很多種組合,可以依照你家有多少人去選購
如果你要買伴手禮水果禮盒
他裡面有很多專門外銷的品種,還有國外進口超新鮮超美味的水果
會讓你自己吃起來滿足,送禮方面也會讓你超有面子的~
有時候會舉辦買一送一的活動,這時候手腳真的要很快了
上次有看到想吃的東西,結果點進去要買時已經銷售一空…飲恨呀!
特殊節日時,常常也有超人氣特價美食推出
料多味美,只要網路上下單,有時還免運費幫你送到家
我前幾天就訂了這個『安格斯霜降雪花牛燒烤片』
因為我爸爸很愛吃牛肉,但他口味很挑,要讓他吃到滿意的很少
不要看他買一送一就懷疑他品質,我阿爸說原來網路上也有這麼好吃的
平常喜歡在家煮火鍋的朋友人也有福了~
下班後不想托著疲累的身驅到賣場挑選料理食材
現在台北濱江也都訂的到喔!而且都幫你精挑細選好最棒的食材
讓你不用花時間出門也能吃到好料理
『台北濱江美食網』真的有太多的寶物可以讓你慢慢買、慢慢品嚐了~~
想滿足自己味蕾的人,一定要趕快吃看看~~
不騙你真的超好吃的,網路人氣賣家不是說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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