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年終獎金 - 法律Irma · 2016-01-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幫朋友代po 感謝 因為朋友公司表定8-30上班遲到 但是最近開始統計8:26分~8:30分開始算晚到 要扣年終獎金 請問這樣違法嗎QQ 謝謝! -- 法律All CommentsHedda2016-01-24年終獎金給予與否,在法院實務上一般均認雇主之給與中,凡為勞動對價且具經常性給與性質者,不論是以津貼或獎金等其他任何名義,均應屬於勞基法所定義之「工資」;反之,若雇主係為改善勞工生活所為之給與,或雇主為其個人之目的,給付具有勉勵恩惠性質之給與,即非勞工工作給付之對價,無論其係固定發放與否,均與勞動契約上之經常性給與有別,應不得列入工資範圍之內(最高法院79年度台上字第242號及91年度台上字第897號判決參照)。所以,若年獎屬工資一部分,應依勞基法規定,沒違反表定遲到是不能因這原因扣的,若屬老闆恩賜,則隨他高興了!Hazel2016-01-25年終獎金除非你是簽約有保障年終不然是恩惠給予Valerie2016-01-29這老板腦子轉不過來 改寫提早五分鐘到的有向心力..云云將發年終獎金 不就好了 XDDDSkylar DavisLinda2016-01-30年終獎金是否恩惠給予,實質認定啦Charlie2016-02-04一般認為年終都是想給多少就給多少Poppy2016-02-08屬文化習慣吧Susan2016-02-13真討厭法律常常寫這種文出來Suhail Hany2016-02-17不是喔 法律用語是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Zenobia2016-02-21盈餘......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Heather2016-02-21分配紅利"只是沒說怎麼給給多少 XDQuanna2016-02-24習慣是過年前給 不是給錢是習慣Rebecca2016-02-25看了上述最高法院判決之歷審 深感辛酸 打了7年官司 3個勞工Lily2016-02-26死了2個 子女繼續打 拿回3 40萬 這就是與慣老闆的奮戰Gary2016-03-01不算好習慣,與其給年終獎金,加薪公益性比較高Related Posts公司欠電信費?臺灣歷史版轉po,日本降伏文書懷疑他人侮辱我該怎麼辦關於中華民國總統的代理順序車禍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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