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被告妨礙性自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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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被告妨礙性自主,我弟弟跟她是男女友,她們老師不知道什麼原因誤會向社工提報,我弟弟就被告了,女方15歲我弟弟20。1.女方筆錄是有一次晚上去我們家喝瓶啤酒聊著聊著就睡著了也不清楚有沒有發生關係。我弟弟說女友有去醫院驗傷陳舊性撕裂傷。而女方家長皆不提告,因為未滿16所以無法撤告,所以還是得上法庭。2。我弟弟筆錄則是否認有發生關係,但是有親親抱抱抱撫摸。前幾天弟弟突然接到警察電話說要驗DNA是代表對方也有驗DNA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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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a avatarFreda2015-04-25
版大先不用過於緊張,妳首先要確認,詢問妳弟弟實際之情形如何,他們有沒有發生性行為?如果有,雄辯也沒有用。如果沒有,法院要將妳弟弟處罰,也沒那麼簡單的。法律是講求證據的,依刑事訴訟法第154條之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若無確鑿之證據,不得對被告作不利之推定,法官應諭知無罪之判決。若有對被告不利之證據,檢警應積極查實,以求勿枉勿縱,公��
Andrew avatarAndrew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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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 avatarLydia2015-04-26
愚見供參…有沒有進去??女方不知也就算了,怎麼連男方自己都不知道??那………又是誰進去了??
Lily avatarLily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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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5-04-22
她們老師不知道什麼原因誤會向社工提報沒誤會啊女方15歲有去醫院驗傷陳舊性撕裂傷沒誤會啊2015-04-2220:07:45補充:1.女方筆錄是有一次晚上去我們家喝瓶啤酒聊著聊著就睡著了也不清楚有沒有發生關係。妳弟弟所涉及的並不是刑法第227條之罪行而是趁機姦淫罪中華民國刑法第225條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相類之情形嘛,酒醉就是了。本罪非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