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強制他人為其**應構成強制猥褻罪,當否? - 法律Kelly · 2010-04-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諸位專家若甲男強迫乙女為其**,並此為足。試問其構成強制猥褻或是強制性交?就教法律All CommentsGeorge2010-04-05答:男子構成強制猥褻罪刑法第10條第5項第1.2款有說明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2010-04-0709:59:40補充:我對二樓補充有點意見:(一)二樓所述所就是威脅被害人"以口"或"以手"撫摸被告性器官或乳房及"嘴對嘴"均是強制性交罪=============================================答:行John2010-04-06不管什麼罪反正女方不願意男方還逼她以法律常識來看都是很重很重的重罪了有點常識就會知道Elma2010-04-04猥褻為"自己手不乾淨"碰別人..也就是自己開心自己樂..手要跺掉性交為"讓別人碰自己"或"自己任一部位能進入受害者身體"即是(像是口或手)例如樓主所舉的例子則為"強制性交罪"如果是甲男純動手碰乙女..不以乙女的口或手來碰自己(甲男)身體..則是猥褻但是此兩種罪都有"加重犯"加重犯比一般構成妨害性自主的刑責比起來..罪重到可以自己自殺算了2010-04-0322:58:36補充:刑法裡沒有"傷害強制性交罪"而是強制性交罪而已�Victoria2010-04-03這可以構成傷害強制性交罪直接去告了!!因為非自願!!Related Posts請問熊貓人主角們的手機!精神分裂中度且領有永久的身心手冊者,可任用公職嗎?什麼大學科系是研究網路隱私權?持有駕照可駕駛之車輛型式霸佔車位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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