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但對方沒工作無不動產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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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影視的自由接案工作者,
去年十月在facebook看到徵人,
在fb私訊有談妥工作三天,應領薪資,
以及拍完領現金等語(有文字紀錄)


但拍完後對方裝死聯絡不上,
最後又以我弄壞道具須賠償為由不給薪水
(但弄壞道具為瞎掰,仍未找到證據,
金額也是每次開庭都不一樣)


後來過了八個月,在2017/3/31勝訴,
到2017/5/4判決確定證明書寄來前,
對方都沒有匯錢給我,
傳訊息跟打電話也是不接不讀不回,
於是我憑判決確定證明書去國稅局清查財產,
聲請強制執行。


他財產是一台汽車,去年所得因為為freelancer,
只有七萬多塊三間公司的收入(但都非正式員工),
三間公司打電話去都不承認跟這個人有關係


因為汽車清查財產一定要確定對方車停在哪,
通知檢察官去查封,但是他不住在戶籍地址,
我大概知道他租屋在哪,但不知道車停哪,
就算知道也並非每天他都會停在原位吧


那請問這樣是否我就沒辦法要回錢了呢?
因為似乎無法從國稅局查出他在哪些銀行有開戶
或是我還有什麼辦法可進行呢?


目前有告他詐欺以刑逼民,
但我看了詐欺成立要件,有可能成立,但贏面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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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5-28
拿財稅清單去請法院查勞保集保郵局存款。清單上面有利
息的話扣押存款。完全沒財產就領債證回家看心酸
Tom avatarTom2017-05-31
獎狀一張
Annie avatarAnnie2017-06-03
你這是債權人的常態..這樣有沒有安慰到你
Tom avatarTom2017-06-06
換個角度看吧 民事契約 訂約之前要事先調查對方各種特性
比方說給付能力與信用等等 再不然就是要求押金或者分期
Delia avatarDelia2017-06-10
隨工作進度付款等 民事私人事務真的當事人自己多花心思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6-11
做好各種預防保護措施所降低風險之效率 會比打官司
求勝訴以及之後追債要好 預防總是勝於治療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6-13
詐欺犯就是這樣
Freda avatarFreda2017-06-14
執行處真的很廢,一定要你自己找出財產他們才有辦法。
可從稅捐機關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