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強制險理賠上限 - 法律Carolina Franco · 2016-05-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剛一個叔說我們讀法律只是死背書不會用腦,說強制險上限二十萬只要分次請每次都能有 二十萬,因為條文只說每次二十萬,是真的嗎?我覺得不可能就是。 -- 法律All CommentsIsabella2016-05-12每次車禍二十萬啊....你有很多次車禍可以請的話那也認了Liam2016-05-16如果要"做出"車禍 小心吃上詐欺官司Zora2016-05-17還有顏面醜惡2x萬,但是要滿一年。Thomas2016-05-20責任險當然是按責任發生(如侵權行為)次數計算Anthony2016-05-23不過,任意險常有賠償總額上線;強汽險無,但保費會變高Xanthe2016-05-25他是同一車禍分次,還是不同車禍分次?Wallis2016-05-28給付標準第二條第一項但書:「...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Hazel2016-06-01任意險怕不夠繼續保超額險 XDRelated Posts車禍無肇責 準備和解條件希望給些意見改姓問題土地被竊佔的時效從何時起算?關於尾隨/拍照/騷擾廠商說要退費結果拖時間只退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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