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急名字職業工作地點被PO上網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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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我老婆是護士打完針拋棄針頭時不小心刺到患者我老婆當下有道歉但對方卻把我老婆名字職業工作地點拍照PO上FB的不公開社團社團裡有5千多人而且被其他社團裡的成員分享出去後來當事人有把照片刪除了但其他成員有的依然未刪除可能繼續被分享...我老婆算醫療疏失過失傷害嗎?那對方跟後來分享PO文者呢?是否違法?最可恨的是分享者未親眼見到而且我老婆與當事人一切未處理完畢就胡亂分享是否算毀謗或其他罪呢?因為不想老婆每天很擔心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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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zel avatarHazel2014-05-24
對方是有可能會觸犯相關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但相關罰則(同法第41條)屬告訴乃論就算版大是配偶也無權替配偶做任何提告的動作也要當事人同意或許建議版大老婆與對方溝通請分享者一併清除相關資訊不然就只能互相提告而版大老婆應構成刑法284條第二項業務過失傷害...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