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件是案中有案,但也是兩個獨立案件!前文:我跟我老婆前年暑假在外國搭計程車發生嚴重的車禍,結果造成我十級傷殘,我老婆是兩個九級(合併為八級傷殘),她傷得比較嚴重是顱內出血(腦挫裂傷),上個月在外國司法鑑定為有"精神障礙"的八級傷殘,當然在台灣她也有榮總開出的診斷證明:頭部創傷症候群:情緒不穩和恐慌,在外國當地正在打的是車禍官司,這是A案!B案:由於我老婆常常憂鬱,去年我們在台灣開了個小服飾店讓她去經營,沒有請人,目的是想讓
很簡單但是又很複雜的民事案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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