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房東簽訂契約是1年約,租約到今年2月,用的是一般書局買的到那種定型化契約,過了1年以後也沒有繼續簽約,一直住到今年6月,我在6月初有打給前房東說不續租了,但是前房東沒接,所以我就在6/13傳簡訊給前房東,說住到17號(租約到期日),然後就搬離。22號傳簡訊給前房東問他什麼時候找我拿鑰匙也沒回應(我也沒打給他只傳簡訊),一直到7/5有位女士打給我,說我房租未繳,在這之前我完全沒和他有過接觸,我以為他是我現任房東(也是女生
急!!租屋糾紛,房東硬要扣押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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